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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素质教育是一种旨在促进人的素质发展,提高人的素质发展质量和水平的教育活动。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使受教育者在走向社会前具备必要的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各种基本素质。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小学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
关键词: 素质教育 应试教育 教育改革
素质教育是一种旨在促进人的素质发展,提高人的素质发展质量和水平的教育活动。从广义上讲,凡是提高人的素质的教育活动都是素质教育。从远古时代长辈传授狩猎、采摘野果的经验给下一代,到当今社会的各种各样有助于人的素质提高的活动,都属于素质教育的范畴。本文所论述的素质教育主要指学校(尤其是中小学)的素质教育,其涵义是学校为完成一定阶段学生素质培养目标所规定的任务而进行的一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使受教育者在走向社会前具备必要的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各种基本素质。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小学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
一、从应试教育的倾向与社会发展要求之间的尖锐矛盾看实施素质教育的必要性。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的党和国家就一直坚持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得到发展的教育方针,同时,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努力克服不断出现的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倾向,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促使我国的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高。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基础教育中还存在应试教育的倾向。一些中小学在实际教育过程中,紧跟当前的考试内容和形式,考什么,教什么,削弱了德、体、美、劳及开发智力、培养能力等方面的素质教育。表现为为了提高考试成绩,搞死记硬背、加班加点、题海战术,使学生整天处于高度紧张的心理状态之中。这种单纯学练知识的教育行为,使学生淡化了时事和政治,呆板地掌握书本知识和书面应考技能,不利于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胆魄,影响了学生的身体健康。而且这种长期的封闭式的学习生活,也容易使学生养成不善交往、懒于行动的惰性习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指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这就准确地提出了素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也为基础教育指明了前进方向。
二、从教育改革的内部因素和外部条件看实施素质教育的可行性。
现在有的人已经认识到由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却又认为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素质教育难以推行。有的人认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阻力在于学校内部,在于教育界还没有彻底转变教育观念。我认为,没有进行配套改革的就业制度、人事劳动制度及招生考试制度,是制约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因素。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这些制度正在完善,必然会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这是因为:
1.教育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必然会改变升学就业的传统观念。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指出:“有计划地实行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三级分流”,“大部分地区以初中后分流为主,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做到50%~70%的初中毕业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中心”。如果实现了这个目标,就会进一步拓宽上学就业的路子,就会避免千军万马走独木桥。这不仅会改变人们只有考取大学或普通中专才能就业的传统观念,还会逐步改变只以升学率来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片面观点。
2.人事劳动制度的深化改革必然要求实施素质教育。《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改革高等学校毕业生‘统包统分’和‘包当干部’的就业制度,实行少数毕业生由国家安排就业,多数由学生‘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建立和完善高等学校毕业生考核录用制度。推行学历文凭、技术等级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扭转升学、文凭、职称对于教育运行的片面导向作用。”“运用劳动工资等政策杠杆,推动教育体制改革。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的起点工资,用人部门可以按照实际水平和实际表现拉开档次。”随着这些改革措施的逐步落实,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各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在选用毕业生的时候,就会既重视文凭又重视毕业生的全面素质。国家机关在选招公务员的时候,更是注重招收对象的素质,这将促使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全面素质教育。
3.改革升学考试制度引导学校重视整体素质教育。现在国家教委和一些教育科研单位都在研究考试改革的有关问题,并提出了新措施、新思路,这些都将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非常有利的条件。我认为,在初中升高中、高中升大学及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考试中,除了进行文化课测试和身体素质测试之外,还应该增加其他方面的素质测试。可运用心理学、教育学和行为科学的研究成果,考查学生的智力水平、心理素质水平及个性品质、行为习惯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等。增加了这些内容,就会促使学校按照全面发展的教育思想,采用各种教育形式,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
4.建立全面细致的评估标准,推动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国家教委颁布《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2],目的在于推行素质教育。地方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就应根据《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制定出全面细致的素质教育评估标准,消除那种主要以考试成绩的优劣作为评价标准的倾向。另外,我还认为,在督导评估过程中既要评价那些易于讲形式的工作内容,更要对学生的全面素质进行抽样调查,看真的,查实的,以此促使学校卓有成效地实施素质教育。
只要我们紧紧抓住教育内部和教育外部的几个主要环节,深化改革,就一定能够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并推动中小学校尽快步入素质教育的轨道。
三、从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辩证关系看实施素质教育应该采取的科学态度。
既然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是一对矛盾关系,我们运用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再进一步分析,也就可以看出:素质教育应该克服应试教育本质的东西和一切消极的因素,同时也要有改造地保留其中某些合理的因素,这样才符合事物发展的辩证法。
另外,素质教育应该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其中包括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师培训、学校管理及办学条件等,各个方面都应该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所以,实施素质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场深刻的教育改革。认识到这一点,就可以纠正这样一种片面的看法即采取了素质教育的某一个具体做法,或者落实了制止“片追”的某些措施,这就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了。这是没有全面、系统、深刻理解素质教育的表现。这种以偏概全的片面观点很容易把素质教育引向表面化、形式化方向。当然我们不反对从某一个环节入手进而全面推进,我们反对的是为做到一点而不顾整体、不求深入的短期行为。
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明确三个观念:
1.实施素质教育不是不要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只是一种手段,是通过这种手段为学生争得一相对宽松的天地,使某些薄弱环节得到加强,促使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因此,可以明确地说,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减轻那些不必要的、不合理的课业负担,对那些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学业则必须强化。
2.实施素质教育不是不要考试。自古以来,只要有选拔存在,就有考试存在。“应试教育”把考试作为教学活动的唯一目的,考什么,教什么,学什么,最终导致学生的片面、畸形发展,这种教育模式显然是不可取的。而素质教育则把考试作为检测学生学业的一种重要手段,注重全面发挥考试的功能,追求考试的正面导向,使之服务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3.素质教育要求学生全面发展而不是平均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是为了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但必须澄清的是:全面发展并不是要求所有学生在各个方面都平均发展。从遗传学角度讲,由于遗传因素与后天环境的影响,人与人之间客观上存在差异,这种个性差异,正是我们实施素质教育的出发点。因此,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全体与个体的关系,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切实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
参考文献:
[1]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
[2]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1991.
关键词: 素质教育 应试教育 教育改革
素质教育是一种旨在促进人的素质发展,提高人的素质发展质量和水平的教育活动。从广义上讲,凡是提高人的素质的教育活动都是素质教育。从远古时代长辈传授狩猎、采摘野果的经验给下一代,到当今社会的各种各样有助于人的素质提高的活动,都属于素质教育的范畴。本文所论述的素质教育主要指学校(尤其是中小学)的素质教育,其涵义是学校为完成一定阶段学生素质培养目标所规定的任务而进行的一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使受教育者在走向社会前具备必要的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各种基本素质。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小学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
一、从应试教育的倾向与社会发展要求之间的尖锐矛盾看实施素质教育的必要性。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的党和国家就一直坚持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得到发展的教育方针,同时,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努力克服不断出现的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倾向,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促使我国的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高。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基础教育中还存在应试教育的倾向。一些中小学在实际教育过程中,紧跟当前的考试内容和形式,考什么,教什么,削弱了德、体、美、劳及开发智力、培养能力等方面的素质教育。表现为为了提高考试成绩,搞死记硬背、加班加点、题海战术,使学生整天处于高度紧张的心理状态之中。这种单纯学练知识的教育行为,使学生淡化了时事和政治,呆板地掌握书本知识和书面应考技能,不利于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胆魄,影响了学生的身体健康。而且这种长期的封闭式的学习生活,也容易使学生养成不善交往、懒于行动的惰性习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指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这就准确地提出了素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也为基础教育指明了前进方向。
二、从教育改革的内部因素和外部条件看实施素质教育的可行性。
现在有的人已经认识到由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却又认为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素质教育难以推行。有的人认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阻力在于学校内部,在于教育界还没有彻底转变教育观念。我认为,没有进行配套改革的就业制度、人事劳动制度及招生考试制度,是制约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因素。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这些制度正在完善,必然会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这是因为:
1.教育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必然会改变升学就业的传统观念。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指出:“有计划地实行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三级分流”,“大部分地区以初中后分流为主,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做到50%~70%的初中毕业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中心”。如果实现了这个目标,就会进一步拓宽上学就业的路子,就会避免千军万马走独木桥。这不仅会改变人们只有考取大学或普通中专才能就业的传统观念,还会逐步改变只以升学率来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片面观点。
2.人事劳动制度的深化改革必然要求实施素质教育。《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改革高等学校毕业生‘统包统分’和‘包当干部’的就业制度,实行少数毕业生由国家安排就业,多数由学生‘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建立和完善高等学校毕业生考核录用制度。推行学历文凭、技术等级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扭转升学、文凭、职称对于教育运行的片面导向作用。”“运用劳动工资等政策杠杆,推动教育体制改革。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的起点工资,用人部门可以按照实际水平和实际表现拉开档次。”随着这些改革措施的逐步落实,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各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在选用毕业生的时候,就会既重视文凭又重视毕业生的全面素质。国家机关在选招公务员的时候,更是注重招收对象的素质,这将促使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全面素质教育。
3.改革升学考试制度引导学校重视整体素质教育。现在国家教委和一些教育科研单位都在研究考试改革的有关问题,并提出了新措施、新思路,这些都将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非常有利的条件。我认为,在初中升高中、高中升大学及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考试中,除了进行文化课测试和身体素质测试之外,还应该增加其他方面的素质测试。可运用心理学、教育学和行为科学的研究成果,考查学生的智力水平、心理素质水平及个性品质、行为习惯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等。增加了这些内容,就会促使学校按照全面发展的教育思想,采用各种教育形式,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
4.建立全面细致的评估标准,推动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国家教委颁布《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2],目的在于推行素质教育。地方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就应根据《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制定出全面细致的素质教育评估标准,消除那种主要以考试成绩的优劣作为评价标准的倾向。另外,我还认为,在督导评估过程中既要评价那些易于讲形式的工作内容,更要对学生的全面素质进行抽样调查,看真的,查实的,以此促使学校卓有成效地实施素质教育。
只要我们紧紧抓住教育内部和教育外部的几个主要环节,深化改革,就一定能够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并推动中小学校尽快步入素质教育的轨道。
三、从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辩证关系看实施素质教育应该采取的科学态度。
既然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是一对矛盾关系,我们运用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再进一步分析,也就可以看出:素质教育应该克服应试教育本质的东西和一切消极的因素,同时也要有改造地保留其中某些合理的因素,这样才符合事物发展的辩证法。
另外,素质教育应该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其中包括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师培训、学校管理及办学条件等,各个方面都应该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所以,实施素质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场深刻的教育改革。认识到这一点,就可以纠正这样一种片面的看法即采取了素质教育的某一个具体做法,或者落实了制止“片追”的某些措施,这就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了。这是没有全面、系统、深刻理解素质教育的表现。这种以偏概全的片面观点很容易把素质教育引向表面化、形式化方向。当然我们不反对从某一个环节入手进而全面推进,我们反对的是为做到一点而不顾整体、不求深入的短期行为。
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明确三个观念:
1.实施素质教育不是不要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只是一种手段,是通过这种手段为学生争得一相对宽松的天地,使某些薄弱环节得到加强,促使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因此,可以明确地说,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减轻那些不必要的、不合理的课业负担,对那些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学业则必须强化。
2.实施素质教育不是不要考试。自古以来,只要有选拔存在,就有考试存在。“应试教育”把考试作为教学活动的唯一目的,考什么,教什么,学什么,最终导致学生的片面、畸形发展,这种教育模式显然是不可取的。而素质教育则把考试作为检测学生学业的一种重要手段,注重全面发挥考试的功能,追求考试的正面导向,使之服务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3.素质教育要求学生全面发展而不是平均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是为了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但必须澄清的是:全面发展并不是要求所有学生在各个方面都平均发展。从遗传学角度讲,由于遗传因素与后天环境的影响,人与人之间客观上存在差异,这种个性差异,正是我们实施素质教育的出发点。因此,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全体与个体的关系,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切实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
参考文献:
[1]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
[2]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