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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纲解读】
全国新课标高考语文考试大纲在作文部分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基础等级里面的“符合题意”。近几年新课标高考作文基本上是以材料作文的形式出题。“符合题意”,首先就是“不超出材料的内容和范围”,也就是要求考生对作文试题材料中的各个部分仔细审读揣摩,理解材料中所包含的深刻含意,准确把握命题意图,这是审题的关键。其次还要顾及主体材料之外的各种限制,不折不扣地按要求作文。高考作文实质上就是一种“奉命填词”。但今天的高考作文又给考生有一定的自由,这种自由大多体现为“三自”原则,即“自选角度”“自拟命题”“自选文体”等。所以,高考作文可以被称为“在一定限制之下的自由写作”。
【样题分析】
(2015年全国新课标卷Ⅰ)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因父亲总是在高速路上开车时接电话,家人屡劝不改,女大学生小陈迫于无奈,更出于生命安全的考虑,通过微博私信向警方举报了自己的父亲;警方查实后,依法对老陈进行了教育和处罚,并将这起举报发在官方微博上。此事赢得众多网友点赞,也引发一些质疑,经媒体报道后,激起了更大范围、更多角度的讨论。
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给小陈、老陈或其他相关方写一封信,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
要求综合材料内容及含意,选好角度,确定立意,完成写作任务。明确收信人,统一以“明华”为写信人,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我们先把这道作文题目分为“材料主体”和“附带限制”两个部分。
“材料主体”部分讲述了老陈、女儿小陈、警察等人的事情。材料里面主要有三个人:老陈、小陈和警察,其实还有次要人物,即网友。材料里面还有和人物相对应的一些行为,包括老陈开车违章、家人屡劝不改,女儿小陈举报,警察处罚、教育、发微博,网友点赞或质疑,媒体报道等。了解这些要素是考生审题的必要准备。
“附带限制”部分首先说:“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你怎么看”要求考生发表自己的看法,态度如何由考生自己做主,并且“以上事情”不特指某人的个别行为,考生又有了自由选择的权利。但此时发表看法又不能信口开河,这种看法被限制在“以上事情”上,考生的选择只有“老陈开车违章屡劝不改”“女儿小陈举报父亲”“警察教育处罚”或“警察发微博”“网友点赞”或“网友质疑”几件事,脱离了“以上事情”,显然就不符合这道作文题目最基本的要求。
“附带限制”部分另一个重要内容是“给小陈、老陈或其他相关方写一封信”,虽然把书信写给谁,信中是采用讲故事、说道理或抒情等什么方式都是考生的自由。考生或褒或贬的态度也是一种隐含的自由。但写作文体必须是“书信”,写作时要符合书信的格式,而且必须是“小陈、老陈或其他相关方”中的某一个角色,超出这个范围显然也不符合题意。
“附带限制”部分还有一些硬性的规定。如:统一以“明华”为写信人、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少于800字等,如果不符合这些规定,失分是难免的。
【高分捷径】
“符合题意”的核心在于审题之“准”,审题之“准”的核心在于明确题目中的各种限制,然后才能去发挥有限的自由。
1. 首先要审明材料主体设定的内容限制。
一则材料里面所讨论的话题就是试题在内容方面的限制,它规定了作文写作的方向,要求考生只能写相关话题的内容。准确地抓住话题词语立意,并圍绕话题词语去铺展文字才是“符合题意”。
话题词语有时明确地出现在材料之中,有时隐含在材料之中。审题时,需要用不同的方法去对待。
①概括、置换隐藏的话题词语。
话题词语隐含在材料之中,更需要考生去分析材料并加以概括,然后用恰当词语加以置换,才能把话题词语明确出来。
在2015年高考新课标全国卷Ⅰ的作文材料中,老陈违章驾车,小陈该不该去举报,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举报的对象是自己的父亲,如果举报,父亲面对的是被处罚教育;不举报,全家(或别人)又面临着生命安全的问题。所以这是一个“情”与“法”的纠结。老陈怎么看待“被自己女儿举报”,显然也存在着“情”与“法”的纠结。警察公正执法,对老陈进行处罚教育,却把这件事公布在微博上会不会使举报者难堪,这也是“情”与“法”的纠结。而网友点赞或质疑,不管是针对小陈,还是针对警察,其实也是“情”与“法”的纠结。所以,这则材料的话题词语就是“情”与“法”。这两个话题词语隐含在材料中,需要考生去分析、概括并置换出来,作为作文思考的方向。
②分析、筛选显性的话题词语。
有时候话题词语出现在材料之中,但一则阅读材料有着丰富的内容,不能随意判断一个词语是或者不是。必须整体阅读,分析、对比才能准确找出来。
2014年全国新课标卷Ⅰ的作文题目是: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山羊过独木桥”是为民学校传统的团体比赛项目。规则是,双方队员两两对决,同时相向而行,走上仅容一人通行的低矮独木桥,能突破对方阻拦成功过桥者获胜,最后以全队通过人数多少决定胜负。因此习惯上,双方相遇时,会像山羊抵角一样,尽力使对方落下桥,自己通过。不过,2014年预赛中出现了新情况:有一组比赛,双方选手相遇时,互相抱住,转身换位,全都顺利过了桥。这种做法当场就引发了观众、运动员和裁判员的激烈争论。
事后,相关的思考还在继续。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材料的话题是“山羊过独木桥”,原来的做法是“通过竞争,挤掉对方、成功过桥者胜”,现在的做法是“互相抱着转身,双方皆赢”。这样前后发生了变化,变化的实质表现在“规则”的改变。规则变化,导致比赛结果改变,观众、运动员和裁判员的激烈争论也集中于此。所以这则材料的话题词语为“规则”。这个话题词语在材料中出现,考生可以通过比较材料中前后行为的变化,才能确定它并以此行文。 2. 其次要审出写作要求部分的范围限制。
范围限制出现在主体材料之后,是一个明确的写作要求。内容限制(即话题词语),解决了写作内容的方向,是一个“点”;范围限制是考生思想波动的界限,是一个有限的“空间”。上述的两个题目中,第一则的范围限制是“老陈、小陈、警察或网友的行为”,第二则的范围限制在“竞争或合作”之间。内容的限制大家容易注意到,但范围的限制有时就是重视不够。
再如2015年高考北京卷中要求:自选一物(植物、动物或器物。梅花除外),内容限制是“物”,范围限制是“梅花除外的植物、动物或器物”,而且这种“物”是被作者“深入灵魂地热爱”的“物”。有考生在文章主体部分讲述了自己和某同学相处多年产生友谊的故事,后来分手时互赠礼物,自己所得到的“礼物”就成了“深入灵魂的热爱”之“物”。这样的文章无意中超出了范围限制,虽然也写到了“物”,但文章主體表现的是“人物”。
有时命题作文就是一个单独的词语,那这个词语本身既是内容限制,也是范围限制,如“他们”,主要内容只能写“他们”,不能是“我们”“你们”,范围比较宽泛,可以是感动中国人物、农民工、留守儿童、中国足球队员、贪官、非洲难民等均可。
其他的“附带限制”如文体、字数、时间等方面,审题时也不能忽略。
不逾矩才能随心所欲。理清了题目中诸多的限制,其实也明白了写作方向和内容,然后思想的火车才能在铺好的轨道上自由飞驰。
【写作误区】
1.“奉命填词”并不是钳制思想。
应试作文的特征就是有所限制,是考题区分度的具体表现,没有限制就不是应试作文,所以应试作文不可能是完全的自由写作。但限制写作内容,并没有限制写作思想。下笔时如果只停留在材料内容本身,而没有对其含意作深刻的认识概括出话题词语,把自己局限过死,那就举步维艰了。
如2014年新课标全国卷Ⅱ: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不少人因为喜欢动物而给它们喂食,某自然保护区的公路边却有如下警示:给野生动物喂食,易使它们丧失觅食能力。不听警告执意喂食者,将依法惩处。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题目中“野生动物”“喂养”“自然保护区”等词,给定了内容限制。大多数考生没有与此相关的生活经历,所以停留在“怎么喂养野生动物”的行为上,就会无话可说。考生如果在内容限制的基础上思考其含意,思想就会明朗起来。如由“喂养”所产生的“依赖”“丧失能力”想到“溺爱”“不恰当的爱”“爱心不当所产生的伤害”等话题词语,再联系到当下“独生子女”“啃老族”等内容,写作内容就丰富了。
2.“三自”原则也不是信马由缰。
“自拟命题”,不管作者的观点是明是隐,拟出的标题一定要通顺简洁,它既要有作者思想,还要对读者产生吸引力;“自选角度”,角度就包含着在范围限制里面;“自选文体”,考生要明白自己擅长叙事抒情还是擅长说理,还要审出材料的表达倾向,看其适合叙事抒情还是适合说理。否则就是给自己制造困难。
【模拟练习】
比较下面两道作文题,说说它们在内容限制和范围限制方面的不同。
1. 阅读以下材料,按要求作文。
孩子说:“我之所以得穿秋裤,还不是因为我妈觉得我冷!”妈妈说:“我这都是为了你好呀!设身处地为你着想难道不对吗?”爸爸说:“孩子有孩子的理,妈妈有妈妈的理。”
以上材料引发了你哪些联想、思考?请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自定文体(诗歌除外),写一篇不少于700字的文章。
2. 阅读以下材料,按要求作文。
南京一位人称“迪爸”的家长在网上为上小学的儿子写成长日记,两年的时间已经写了几百篇。这些文章有些是与儿子的对话实录,有些是带儿子参加课外活动的记录,有些是针对儿子的行为对生活的反思和随笔。很多网友赞赏“迪爸”坚持不懈的精神,但也有人担心家长对孩子太过密切的关注反而会束缚孩子的自由成长……
这则材料引发了你怎样的联想和思考?自选角度,自拟题目,文体不限,写一篇文章。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育硕士)
全国新课标高考语文考试大纲在作文部分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基础等级里面的“符合题意”。近几年新课标高考作文基本上是以材料作文的形式出题。“符合题意”,首先就是“不超出材料的内容和范围”,也就是要求考生对作文试题材料中的各个部分仔细审读揣摩,理解材料中所包含的深刻含意,准确把握命题意图,这是审题的关键。其次还要顾及主体材料之外的各种限制,不折不扣地按要求作文。高考作文实质上就是一种“奉命填词”。但今天的高考作文又给考生有一定的自由,这种自由大多体现为“三自”原则,即“自选角度”“自拟命题”“自选文体”等。所以,高考作文可以被称为“在一定限制之下的自由写作”。
【样题分析】
(2015年全国新课标卷Ⅰ)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因父亲总是在高速路上开车时接电话,家人屡劝不改,女大学生小陈迫于无奈,更出于生命安全的考虑,通过微博私信向警方举报了自己的父亲;警方查实后,依法对老陈进行了教育和处罚,并将这起举报发在官方微博上。此事赢得众多网友点赞,也引发一些质疑,经媒体报道后,激起了更大范围、更多角度的讨论。
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给小陈、老陈或其他相关方写一封信,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
要求综合材料内容及含意,选好角度,确定立意,完成写作任务。明确收信人,统一以“明华”为写信人,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我们先把这道作文题目分为“材料主体”和“附带限制”两个部分。
“材料主体”部分讲述了老陈、女儿小陈、警察等人的事情。材料里面主要有三个人:老陈、小陈和警察,其实还有次要人物,即网友。材料里面还有和人物相对应的一些行为,包括老陈开车违章、家人屡劝不改,女儿小陈举报,警察处罚、教育、发微博,网友点赞或质疑,媒体报道等。了解这些要素是考生审题的必要准备。
“附带限制”部分首先说:“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你怎么看”要求考生发表自己的看法,态度如何由考生自己做主,并且“以上事情”不特指某人的个别行为,考生又有了自由选择的权利。但此时发表看法又不能信口开河,这种看法被限制在“以上事情”上,考生的选择只有“老陈开车违章屡劝不改”“女儿小陈举报父亲”“警察教育处罚”或“警察发微博”“网友点赞”或“网友质疑”几件事,脱离了“以上事情”,显然就不符合这道作文题目最基本的要求。
“附带限制”部分另一个重要内容是“给小陈、老陈或其他相关方写一封信”,虽然把书信写给谁,信中是采用讲故事、说道理或抒情等什么方式都是考生的自由。考生或褒或贬的态度也是一种隐含的自由。但写作文体必须是“书信”,写作时要符合书信的格式,而且必须是“小陈、老陈或其他相关方”中的某一个角色,超出这个范围显然也不符合题意。
“附带限制”部分还有一些硬性的规定。如:统一以“明华”为写信人、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少于800字等,如果不符合这些规定,失分是难免的。
【高分捷径】
“符合题意”的核心在于审题之“准”,审题之“准”的核心在于明确题目中的各种限制,然后才能去发挥有限的自由。
1. 首先要审明材料主体设定的内容限制。
一则材料里面所讨论的话题就是试题在内容方面的限制,它规定了作文写作的方向,要求考生只能写相关话题的内容。准确地抓住话题词语立意,并圍绕话题词语去铺展文字才是“符合题意”。
话题词语有时明确地出现在材料之中,有时隐含在材料之中。审题时,需要用不同的方法去对待。
①概括、置换隐藏的话题词语。
话题词语隐含在材料之中,更需要考生去分析材料并加以概括,然后用恰当词语加以置换,才能把话题词语明确出来。
在2015年高考新课标全国卷Ⅰ的作文材料中,老陈违章驾车,小陈该不该去举报,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举报的对象是自己的父亲,如果举报,父亲面对的是被处罚教育;不举报,全家(或别人)又面临着生命安全的问题。所以这是一个“情”与“法”的纠结。老陈怎么看待“被自己女儿举报”,显然也存在着“情”与“法”的纠结。警察公正执法,对老陈进行处罚教育,却把这件事公布在微博上会不会使举报者难堪,这也是“情”与“法”的纠结。而网友点赞或质疑,不管是针对小陈,还是针对警察,其实也是“情”与“法”的纠结。所以,这则材料的话题词语就是“情”与“法”。这两个话题词语隐含在材料中,需要考生去分析、概括并置换出来,作为作文思考的方向。
②分析、筛选显性的话题词语。
有时候话题词语出现在材料之中,但一则阅读材料有着丰富的内容,不能随意判断一个词语是或者不是。必须整体阅读,分析、对比才能准确找出来。
2014年全国新课标卷Ⅰ的作文题目是: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山羊过独木桥”是为民学校传统的团体比赛项目。规则是,双方队员两两对决,同时相向而行,走上仅容一人通行的低矮独木桥,能突破对方阻拦成功过桥者获胜,最后以全队通过人数多少决定胜负。因此习惯上,双方相遇时,会像山羊抵角一样,尽力使对方落下桥,自己通过。不过,2014年预赛中出现了新情况:有一组比赛,双方选手相遇时,互相抱住,转身换位,全都顺利过了桥。这种做法当场就引发了观众、运动员和裁判员的激烈争论。
事后,相关的思考还在继续。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材料的话题是“山羊过独木桥”,原来的做法是“通过竞争,挤掉对方、成功过桥者胜”,现在的做法是“互相抱着转身,双方皆赢”。这样前后发生了变化,变化的实质表现在“规则”的改变。规则变化,导致比赛结果改变,观众、运动员和裁判员的激烈争论也集中于此。所以这则材料的话题词语为“规则”。这个话题词语在材料中出现,考生可以通过比较材料中前后行为的变化,才能确定它并以此行文。 2. 其次要审出写作要求部分的范围限制。
范围限制出现在主体材料之后,是一个明确的写作要求。内容限制(即话题词语),解决了写作内容的方向,是一个“点”;范围限制是考生思想波动的界限,是一个有限的“空间”。上述的两个题目中,第一则的范围限制是“老陈、小陈、警察或网友的行为”,第二则的范围限制在“竞争或合作”之间。内容的限制大家容易注意到,但范围的限制有时就是重视不够。
再如2015年高考北京卷中要求:自选一物(植物、动物或器物。梅花除外),内容限制是“物”,范围限制是“梅花除外的植物、动物或器物”,而且这种“物”是被作者“深入灵魂地热爱”的“物”。有考生在文章主体部分讲述了自己和某同学相处多年产生友谊的故事,后来分手时互赠礼物,自己所得到的“礼物”就成了“深入灵魂的热爱”之“物”。这样的文章无意中超出了范围限制,虽然也写到了“物”,但文章主體表现的是“人物”。
有时命题作文就是一个单独的词语,那这个词语本身既是内容限制,也是范围限制,如“他们”,主要内容只能写“他们”,不能是“我们”“你们”,范围比较宽泛,可以是感动中国人物、农民工、留守儿童、中国足球队员、贪官、非洲难民等均可。
其他的“附带限制”如文体、字数、时间等方面,审题时也不能忽略。
不逾矩才能随心所欲。理清了题目中诸多的限制,其实也明白了写作方向和内容,然后思想的火车才能在铺好的轨道上自由飞驰。
【写作误区】
1.“奉命填词”并不是钳制思想。
应试作文的特征就是有所限制,是考题区分度的具体表现,没有限制就不是应试作文,所以应试作文不可能是完全的自由写作。但限制写作内容,并没有限制写作思想。下笔时如果只停留在材料内容本身,而没有对其含意作深刻的认识概括出话题词语,把自己局限过死,那就举步维艰了。
如2014年新课标全国卷Ⅱ: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不少人因为喜欢动物而给它们喂食,某自然保护区的公路边却有如下警示:给野生动物喂食,易使它们丧失觅食能力。不听警告执意喂食者,将依法惩处。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题目中“野生动物”“喂养”“自然保护区”等词,给定了内容限制。大多数考生没有与此相关的生活经历,所以停留在“怎么喂养野生动物”的行为上,就会无话可说。考生如果在内容限制的基础上思考其含意,思想就会明朗起来。如由“喂养”所产生的“依赖”“丧失能力”想到“溺爱”“不恰当的爱”“爱心不当所产生的伤害”等话题词语,再联系到当下“独生子女”“啃老族”等内容,写作内容就丰富了。
2.“三自”原则也不是信马由缰。
“自拟命题”,不管作者的观点是明是隐,拟出的标题一定要通顺简洁,它既要有作者思想,还要对读者产生吸引力;“自选角度”,角度就包含着在范围限制里面;“自选文体”,考生要明白自己擅长叙事抒情还是擅长说理,还要审出材料的表达倾向,看其适合叙事抒情还是适合说理。否则就是给自己制造困难。
【模拟练习】
比较下面两道作文题,说说它们在内容限制和范围限制方面的不同。
1. 阅读以下材料,按要求作文。
孩子说:“我之所以得穿秋裤,还不是因为我妈觉得我冷!”妈妈说:“我这都是为了你好呀!设身处地为你着想难道不对吗?”爸爸说:“孩子有孩子的理,妈妈有妈妈的理。”
以上材料引发了你哪些联想、思考?请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自定文体(诗歌除外),写一篇不少于700字的文章。
2. 阅读以下材料,按要求作文。
南京一位人称“迪爸”的家长在网上为上小学的儿子写成长日记,两年的时间已经写了几百篇。这些文章有些是与儿子的对话实录,有些是带儿子参加课外活动的记录,有些是针对儿子的行为对生活的反思和随笔。很多网友赞赏“迪爸”坚持不懈的精神,但也有人担心家长对孩子太过密切的关注反而会束缚孩子的自由成长……
这则材料引发了你怎样的联想和思考?自选角度,自拟题目,文体不限,写一篇文章。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育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