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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要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産业。《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更是特别指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电影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拓展适合电影产业发展的融资方式和配套金融服务。」
政策的支持和市场需求的推动,使得资本蜂拥投向影视文化産业。但不可否认这条路走起来并不顺畅,想赚钱也并不容易,比如长期以来存在的盗版侵权问题就始终是影视产业发展的绊脚石。
网络侵权违规行为
高发地
这是电影投资的美好时代。
张艺谋新片《金陵十三钗》早在未上映前,就已经在「花钱」上吸足了眼球。先是总投资高达6亿(人民币,下同)成就了迄今大陆最贵的电影;民生银行1.5亿元的贷款,也创下了金融业对单一影片的最大「赌注」。
这也是电影投资的尴尬时代,影视行业目前已成为网络侵权违规行为的高发地。据统计,截止到2010年,各地版权部门在当地公安、电信主管部门的配合下,共查办网络侵权案件172件,其中已完全办结案件149件。版权执法人员对涉案173家网站、405台服务器进行了调查、取证,依法关闭了「三无」网站76家。
中影集团副总经理介绍,「起初接触的影视剧VCD、DVD盗版很多,后来由于在电影放映前期做了大量反盗版工作,情况有所改善。目前对于电影放映后期的盗版,我们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此外,新技术的出现,在促进电影艺术不断进步的同时,也使电影传播方式即电影版权盗版方式日趋多样化。
除网络侵权外,电视台对电影的侵权盗播行为异常严重。2011年上半年,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对数家省级非上星电视台的影视频道以及一些城市电视台的影视、文艺娱乐频道的监播发现,被盗播的影片高达上百部,数量惊人;从所盗播影片大都是近一两年面世、市场效益好、内容新的作品。
电视盗播
维权路难行
根统计,大陆省会以上城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的非上星电视台,每年侵权播出属于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会员单位享有版权的电影作品应当在1200~1500部次,或者更多。2005年11月份,中国版权保护协会打的第一场维权官司,遭遇尴尬。更为重要的是,即使通过司法解决,电影权利人也很难挽回损失。
几年前,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受北影、上影、长影等10家制片单位委托,将私自侵犯他们电影版权的天都代理中心、天津泰达音像发行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最后判罚赔给10家制片厂120万元人民币,折合到每部影片上的赔偿额仅5万元。算上取证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各项开支,制片方这场官司的结果是入不敷出。如果按照此标准来推算,电影版权所有人因为电影作品被电视台盗播,每年损失的金额将达到6000万元到7500万元。另据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理事长朱永德介绍,未经许可,擅自在长途汽车、飞机、轮船、宾馆、饭店等场所设立的各类电影VCD视频点播系统也属于侵犯电影版权的行为。
实际上,中国电影版权保护面临的最大困难还是观念的问题。尽管政府重视电影版权保护问题,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也不断完善,但是大部分老百姓并没有意识到盗版的危害性,甚至一些权利人自身的维权意识也不强,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使得维权之路遇到了许多困难。除改变人们的观念和认识外,电影界人士表示,「行政处罚多、民事赔偿少、刑事打击则更少」,对盗版的惩处力度不够,也是版权保护的一道难题。
建立「版权评估体系」
势在必行
大陆电影产业要进一步发展,就必须引入专业金融机构、「以金融启动传媒」将是大势所趋。专业金融机构所追求的是可控制风险下可预期的合理收益,因此在其决策时遵循理性、客观和「用数字说话」,具体表现为在决策时,将各影响因素数据化,再根据标准化的筛选流程决定最终的投资。因此建立影视作品版权价值评估体系势在必行。据了解,目前这一体系也已经建立,将成爲「国家版权定价中心」平台的一部分。
据负责建设「影视作品版权价值评估体系」的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执行主任彭翊介绍,「这套体系是通过各种维度和公式计算出一部作品的版权值多少钱。首先,其结果可以用在贷款凭据上,同时,大量专业发行公司和版权运营公司也可依据它做出商业决策。再者,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内的公司需要上市升级,进行资产评估时,大量资产也来源于这些无形的版权价值。第三,以前大家总是凭经验和个人掌握的有限信息来判断一部片子是否卖座,而科学的评估体系能把这种经验和信息复制、放大,判断的效率和规模自然也水涨船高。」
影视作品说到底是艺术,而艺术的价值难以用标尺衡量,它的不确定因素太多,怎样把这些算进体系中确实不易。也有不少专家还建议,将评估分为两次,成品前一次,产品投放市场后再一次,通过后期评估的反馈,对前期进行不断修正,从而使评估越来越准确。
政策的支持和市场需求的推动,使得资本蜂拥投向影视文化産业。但不可否认这条路走起来并不顺畅,想赚钱也并不容易,比如长期以来存在的盗版侵权问题就始终是影视产业发展的绊脚石。
网络侵权违规行为
高发地
这是电影投资的美好时代。
张艺谋新片《金陵十三钗》早在未上映前,就已经在「花钱」上吸足了眼球。先是总投资高达6亿(人民币,下同)成就了迄今大陆最贵的电影;民生银行1.5亿元的贷款,也创下了金融业对单一影片的最大「赌注」。
这也是电影投资的尴尬时代,影视行业目前已成为网络侵权违规行为的高发地。据统计,截止到2010年,各地版权部门在当地公安、电信主管部门的配合下,共查办网络侵权案件172件,其中已完全办结案件149件。版权执法人员对涉案173家网站、405台服务器进行了调查、取证,依法关闭了「三无」网站76家。
中影集团副总经理介绍,「起初接触的影视剧VCD、DVD盗版很多,后来由于在电影放映前期做了大量反盗版工作,情况有所改善。目前对于电影放映后期的盗版,我们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此外,新技术的出现,在促进电影艺术不断进步的同时,也使电影传播方式即电影版权盗版方式日趋多样化。
除网络侵权外,电视台对电影的侵权盗播行为异常严重。2011年上半年,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对数家省级非上星电视台的影视频道以及一些城市电视台的影视、文艺娱乐频道的监播发现,被盗播的影片高达上百部,数量惊人;从所盗播影片大都是近一两年面世、市场效益好、内容新的作品。
电视盗播
维权路难行
根统计,大陆省会以上城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的非上星电视台,每年侵权播出属于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会员单位享有版权的电影作品应当在1200~1500部次,或者更多。2005年11月份,中国版权保护协会打的第一场维权官司,遭遇尴尬。更为重要的是,即使通过司法解决,电影权利人也很难挽回损失。
几年前,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受北影、上影、长影等10家制片单位委托,将私自侵犯他们电影版权的天都代理中心、天津泰达音像发行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最后判罚赔给10家制片厂120万元人民币,折合到每部影片上的赔偿额仅5万元。算上取证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各项开支,制片方这场官司的结果是入不敷出。如果按照此标准来推算,电影版权所有人因为电影作品被电视台盗播,每年损失的金额将达到6000万元到7500万元。另据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理事长朱永德介绍,未经许可,擅自在长途汽车、飞机、轮船、宾馆、饭店等场所设立的各类电影VCD视频点播系统也属于侵犯电影版权的行为。
实际上,中国电影版权保护面临的最大困难还是观念的问题。尽管政府重视电影版权保护问题,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也不断完善,但是大部分老百姓并没有意识到盗版的危害性,甚至一些权利人自身的维权意识也不强,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使得维权之路遇到了许多困难。除改变人们的观念和认识外,电影界人士表示,「行政处罚多、民事赔偿少、刑事打击则更少」,对盗版的惩处力度不够,也是版权保护的一道难题。
建立「版权评估体系」
势在必行
大陆电影产业要进一步发展,就必须引入专业金融机构、「以金融启动传媒」将是大势所趋。专业金融机构所追求的是可控制风险下可预期的合理收益,因此在其决策时遵循理性、客观和「用数字说话」,具体表现为在决策时,将各影响因素数据化,再根据标准化的筛选流程决定最终的投资。因此建立影视作品版权价值评估体系势在必行。据了解,目前这一体系也已经建立,将成爲「国家版权定价中心」平台的一部分。
据负责建设「影视作品版权价值评估体系」的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执行主任彭翊介绍,「这套体系是通过各种维度和公式计算出一部作品的版权值多少钱。首先,其结果可以用在贷款凭据上,同时,大量专业发行公司和版权运营公司也可依据它做出商业决策。再者,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内的公司需要上市升级,进行资产评估时,大量资产也来源于这些无形的版权价值。第三,以前大家总是凭经验和个人掌握的有限信息来判断一部片子是否卖座,而科学的评估体系能把这种经验和信息复制、放大,判断的效率和规模自然也水涨船高。」
影视作品说到底是艺术,而艺术的价值难以用标尺衡量,它的不确定因素太多,怎样把这些算进体系中确实不易。也有不少专家还建议,将评估分为两次,成品前一次,产品投放市场后再一次,通过后期评估的反馈,对前期进行不断修正,从而使评估越来越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