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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说:尽信书不如无书。教师不要过分迷信教材,教参,要敢于惹“惑”,有惑才会有收获。
一、偶数概念生发的“惑”与“获”
“偶数”概念是小学数学五年级下册的一个重要知识点。对于0是否属于偶数范畴,不同版本的教材,甚至同一版教材在不同的年份、不同的页面有着不同的定义。
2005年人教版教材17页中提到:“自然数中,是2的倍数的数叫做偶数(0也是偶数)”在教材第12页又提到,“为了方便,在研究因数和倍数的时候,所说的数指的是整数(一般不包括0)。”这样一来,偶数只能在自然数范围内讨论。由于在讨论因数倍数的时候将0撇开,所以在定义偶数的时候不得不将0又加上。2013年人教版教材第5页强调:“为了方便,在研究因数和倍数的时候,所说的数指的是自然数(一般不包括0)。”在第9页定义偶数时说:“整数中,是2的倍数的数叫做偶数(0也是偶数)”新版将因数倍数限定在自然数(除去0)内,但是又用倍数来定义偶数,前面虽然说在“整数中”,但是基于倍数的范围,只能在2的倍数范围内理解偶数,而且0还是硬生生地加在后面。
其它版本教材对偶数是怎样定义的呢?苏教版教材在定义偶数时指出:“在整数中,能被2整除的叫偶数。”这句话将0、正偶数、负偶数都概括了,并且“整除”的概念也在学生的知识结构中,整除的范围也在整数的范围内讨论,此时,不需要强调负偶数,只需点出0的特殊性即可。笔者认为这个偶数定义更加简明深入,优于人教版的偶数定义。
人教版教材的偶数概念是在学生知识结构中已有的“倍数”概念基础上延伸出的二级概念,学生在理解“倍数”的时候已经产生原认知的重建和改组,再在此基础上建立“偶数”概念,增加了难度。苏教版教材用“整除”来定义“偶数”只需要知识的同化,简单许多。
二、认识真分数引发的“惑”与“获”
两位学生思考的深度让人佩服。其他学生陷入了“不苟同却无法说服”的境地。查阅整理相关资料后,教师总结出探索这一问题的两大要点。
揣摩编者的意图,应该是将小学学习的分数作为一类单独的学习对象,着重强调分数表示整体或单位的一部分,而弱化了分数的表示形式。依笔者愚见,应该将小学所学的“数”进行如下分类:
这样一来,让学生感受到零的突出地位,并且将整个数域对称分,展示了数学中的对称美感。这样既避免了分数表示形式的广泛化,又不会对学生更高一级的学习产生冲突。
三、找次品的优化策略生成的“惑”与“获”
“数学广角《找次品》”是小学数学人教版五年级下册的内容,旨在帮助学生利用数学思维更好地解决生活实际问题。一次听课活动中,教师先讲了利用天平称重在3个物品中找1个次品的方法,而后延伸到在6个物品中找1个次品的方法。对于是将次品分为(2,2,2)还是分为(3,3),学生的讨论陷入白热化:
生A:我认为第一种分法更好,它最大的优点在于第一次称完,只剩下两个物品了,再称一次就能找出次品。
生B:我觉得第二种方法更好,它在称第二次的时候剩下三个,这样一来,我们就转化成研究3个的问题,这个问题刚刚研究过,轻车熟路。
生C:其实我觉得两种方法差不多,如果次品总数是3的倍数,那么就平均分成3份,如果是2的倍数,就平均分成2份,6是2和3的公倍数,所以两种方法都好。
于是学生们就分成三派进行舌战。生A、生B争论的焦点是称第二次时,次品是在2个中选,还是在3个中选的问题,也就是在讨论找出次品的“可能性”问题,这样就将问题深入并迁移到“可能性”。然而这一知识点存在于学生的知识结构之中,在唤醒学生的元认知的同时,还加深对“可能性”知识点的理解。即:在两个中选,找到次品的可能性(概率)就是1/2,在三个中找,次品的可能性(概率)就是1/3,那么目前可以得出(2,2,2)分法更优一些。
但是对于整个找次品的过程,这个优势还在吗?这个时候可以提示在第一次称时,找到“次品组”的可能性,(2,2,2)分法是在三组里面挑两组放在天平上称,可能性为1/3;但是(3,3)却是在两组里面挑,可能性为1/2。
综合两次称量,(2,2,2)的优势在第二次称量,(3,3)却是在第一次称量,所以结论就是:在可能性方面,两种方法势均力敌。
数学中的转化思想是解决数学问题的重要思想。生B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点,在解决在6个物品中找1个次品的问题时,通过第一次称量巧妙地将问题转化成已经解决的问题,也就是数学教学中的“同化”作用。生C的闪光点在于综合了生A与生B的方法,寻找到“通法”,先不说方法的使用范围,而是将公倍数的概念引用至此。
(作者单位:保康县城关镇小学)
实习编辑 孙爱蓉
责任编辑 姜楚华
一、偶数概念生发的“惑”与“获”
“偶数”概念是小学数学五年级下册的一个重要知识点。对于0是否属于偶数范畴,不同版本的教材,甚至同一版教材在不同的年份、不同的页面有着不同的定义。
2005年人教版教材17页中提到:“自然数中,是2的倍数的数叫做偶数(0也是偶数)”在教材第12页又提到,“为了方便,在研究因数和倍数的时候,所说的数指的是整数(一般不包括0)。”这样一来,偶数只能在自然数范围内讨论。由于在讨论因数倍数的时候将0撇开,所以在定义偶数的时候不得不将0又加上。2013年人教版教材第5页强调:“为了方便,在研究因数和倍数的时候,所说的数指的是自然数(一般不包括0)。”在第9页定义偶数时说:“整数中,是2的倍数的数叫做偶数(0也是偶数)”新版将因数倍数限定在自然数(除去0)内,但是又用倍数来定义偶数,前面虽然说在“整数中”,但是基于倍数的范围,只能在2的倍数范围内理解偶数,而且0还是硬生生地加在后面。
其它版本教材对偶数是怎样定义的呢?苏教版教材在定义偶数时指出:“在整数中,能被2整除的叫偶数。”这句话将0、正偶数、负偶数都概括了,并且“整除”的概念也在学生的知识结构中,整除的范围也在整数的范围内讨论,此时,不需要强调负偶数,只需点出0的特殊性即可。笔者认为这个偶数定义更加简明深入,优于人教版的偶数定义。
人教版教材的偶数概念是在学生知识结构中已有的“倍数”概念基础上延伸出的二级概念,学生在理解“倍数”的时候已经产生原认知的重建和改组,再在此基础上建立“偶数”概念,增加了难度。苏教版教材用“整除”来定义“偶数”只需要知识的同化,简单许多。
二、认识真分数引发的“惑”与“获”
两位学生思考的深度让人佩服。其他学生陷入了“不苟同却无法说服”的境地。查阅整理相关资料后,教师总结出探索这一问题的两大要点。
揣摩编者的意图,应该是将小学学习的分数作为一类单独的学习对象,着重强调分数表示整体或单位的一部分,而弱化了分数的表示形式。依笔者愚见,应该将小学所学的“数”进行如下分类:
这样一来,让学生感受到零的突出地位,并且将整个数域对称分,展示了数学中的对称美感。这样既避免了分数表示形式的广泛化,又不会对学生更高一级的学习产生冲突。
三、找次品的优化策略生成的“惑”与“获”
“数学广角《找次品》”是小学数学人教版五年级下册的内容,旨在帮助学生利用数学思维更好地解决生活实际问题。一次听课活动中,教师先讲了利用天平称重在3个物品中找1个次品的方法,而后延伸到在6个物品中找1个次品的方法。对于是将次品分为(2,2,2)还是分为(3,3),学生的讨论陷入白热化:
生A:我认为第一种分法更好,它最大的优点在于第一次称完,只剩下两个物品了,再称一次就能找出次品。
生B:我觉得第二种方法更好,它在称第二次的时候剩下三个,这样一来,我们就转化成研究3个的问题,这个问题刚刚研究过,轻车熟路。
生C:其实我觉得两种方法差不多,如果次品总数是3的倍数,那么就平均分成3份,如果是2的倍数,就平均分成2份,6是2和3的公倍数,所以两种方法都好。
于是学生们就分成三派进行舌战。生A、生B争论的焦点是称第二次时,次品是在2个中选,还是在3个中选的问题,也就是在讨论找出次品的“可能性”问题,这样就将问题深入并迁移到“可能性”。然而这一知识点存在于学生的知识结构之中,在唤醒学生的元认知的同时,还加深对“可能性”知识点的理解。即:在两个中选,找到次品的可能性(概率)就是1/2,在三个中找,次品的可能性(概率)就是1/3,那么目前可以得出(2,2,2)分法更优一些。
但是对于整个找次品的过程,这个优势还在吗?这个时候可以提示在第一次称时,找到“次品组”的可能性,(2,2,2)分法是在三组里面挑两组放在天平上称,可能性为1/3;但是(3,3)却是在两组里面挑,可能性为1/2。
综合两次称量,(2,2,2)的优势在第二次称量,(3,3)却是在第一次称量,所以结论就是:在可能性方面,两种方法势均力敌。
数学中的转化思想是解决数学问题的重要思想。生B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点,在解决在6个物品中找1个次品的问题时,通过第一次称量巧妙地将问题转化成已经解决的问题,也就是数学教学中的“同化”作用。生C的闪光点在于综合了生A与生B的方法,寻找到“通法”,先不说方法的使用范围,而是将公倍数的概念引用至此。
(作者单位:保康县城关镇小学)
实习编辑 孙爱蓉
责任编辑 姜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