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舆情制高点提升舆论公信力关于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引导机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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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底,中国网民达到了3.8亿,网络舆情,已经成为了当今生活最为重要的话语之一。网络是虚拟社会,但它的放大效应,却使得一些微小案件在网民聚光灯下无限放大,再加上部分虚假的、过激的舆论夹杂在舆情大潮中,使得网络舆情的风险更为加大,这其中,就有针对检察机关的涉检网络舆情。检察机关如何在网络时代把握舆情制高点,提升舆论公信力,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检察机关必须把握舆情制高点,提升舆论公信力,通过全面的、客观的、真实的、理性的、深入的事件解析,体现一种具有广泛影响的舆情引导能力。舆情制高点的把握,需要具备三个要素:健全的组织、发达的网络、专业的队伍。
  一、當前涉检网络舆情存在的缺陷
  网络舆情作为检察机关在新时期面临的挑战,在组织上是明显滞后的。除了高检院、检察日报社、部分省市检察院建立了相应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外,大部分的检察机关都没有专门的组织来应对处置。而现有的组织管理机构,在管理、应用等方面,也还存在诸多的不完善和不健全。
  (1)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存在下部缺位。检察日报社正义网络传媒舆情工作室建立的政法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力量雄厚,监测广泛,在应对网络舆情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这是一个上位系统,是一种由上而下的组织,发布的是一种指导性的声音。它所监测的,大部分是已成型的话题,主要的监测对象还是可视的,它作出的预警大都也是可视距预警。而下级检察机关,还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的监测呈报系统。若由省、市级检察机关组建下位监测系统,发挥基层风险层报的作用,则可以覆盖更多的信息,尤其是对一些区域性的问题,甚至可在触网前预报,实现超视距预警。
  (2)网络舆情的信息流转、交流平台缺失。成立专门的信息平台是网络舆情应对的重要一环,尤其对下级检察机关而言,舆情呈报的制度机制不完善,交流、沟通的渠道也不畅通,影响了上级检察机关的研判。在适当等级的检察机关成立专门的信息平台,通过信息集中呈报,再通过省级检察院研判和呈报,可实现与检察日报社的《涉检网络舆情》、《政法网络舆情》、《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上下印证、互补互动。
  (3)网络舆情对实体教育短缺。网络舆情来源于现实事件,最终也将作用于实体的现实生活。以往发生的涉检网络舆情事件,给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带来了不小的麻烦,给我们检察官以强烈的警醒。但目前检察机关在应对处置方面,对检察人员的实体教育存在明显不足。在“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中,就检察人员如何在网络上树立起“忠诚、清廉、公正、文明”的检察官良好形象,探索不多,教育培训方法也不多,效果不明显。要从实体教育上把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与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建立结合起来,尤其是将网络舆情的放大效应讲清楚,教育检察官在生活中从细节做起,防微杜渐,消除隐患。
  二、应对当前涉检网络舆情的机制保障
  (一)健全组织是掌握舆情主动权的根本
  (1)健全下级组织增强舆情监测能力。当前检察机关的网络舆情监测组织存在“空中楼阁”的缺憾,省、市、区三级的监测组织组建是当务之急。现在各院都有相应的监测人员,但基本都是挂靠性质,由通讯员或者其他人员兼任,组织管理不一,造成了监测渠道、方法的混乱。建议由省级机关牵头管理,通过明确责任部门,强化考核机制,理顺管理组织关系,形成省、市、区三级立体的监测网络,严防漏报事件的发生。
  (2)构筑下级呈报、中级研判、上级引导的应对处置格局。针对网络舆情信息量大,变化快的特点,在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决断三个层面上要建立相应的应对处置机制。可由基层院按照行政区划确定信息收集范围,按照轻重缓急分类呈报,再根据舆情影响的情况确定由分市院或省院研判,省院则应通过应对处置小组或专家组采取应对措施,或酌情报送高检院进行处置。将应对处置职权下移,可以解决当前应对处置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增大在舆情发酵前得到妥善处置的几率。
  (3)强化各级组织的分类发声。按照建立的三级应对处置机构,明确责任职能。对于涉检舆情而言,三级检察机关要答好三个问题:基层院要在第一时间回答“事情真相是什么”,分市院要回答“调查结果是什么”,省院要回答“处理结果是什么”,通过分级处置,进行有效的信息发布控制,引导舆情回落、消亡。
  (二)发达网络是网络论战取胜的物质保障
  舆情应对的网络建设,检察机关是处于下风的,这从各个网站的影响力对比即可发现。这问题在短期内难以改观,或许能从非对称作战上做点文章。
  (1)打造有影响力的旗舰。毫无疑问,正义网是当前唯一能担此重任的网站。而相对于四大网站,正义网影响力还有一定差距。坚持精品路线,多创品牌栏目,发出权威声音,不断拓展正义网的自身影响力。在舆情应对方面,正义网一要发挥法制权威,二要在情、理、法的结合上走出新思路、新观点,能让舆论信服。
  (2)增强政法网络的吸引力。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使得网络渠道变换成为了家常便饭。政法网络,要在网络战中彰显魅力,就要有别具一格的特色。一方面,政法网络要适应网络快速变革的形式,不拘泥传统思维,不拘泥传统形式,不断推陈出新,抢占新媒体的高地,在形式上做到新、快、潮,增强吸引力,吸引更多的读者来政法机关的网站来浏览、阅读,开博客安家,潜移默化,壮大自身的队伍。
  (3)在有利的网络上打好信息战。有数据表明,80%的网络舆情与政法相关,一方面政法机关是舆论的炮火所向,另一方面却也表明政法机关至少掌握着80%的信息,这是巨大优势。政法机关可以通过不同的信息发布渠道,不同的发布方式,在网络博弈中四两拨千斤,逐渐将战场转移到政法机关所掌握的网络上,把论战的话题转移到可控的渠道上,从而引导舆论风向。
  (三)专业队伍是取得网络论战胜利的关键
  检察机关队伍庞大,专业人才济济,但专攻舆论的却不多,在人数上是少数。而另一方面,检察机关的优势却是分布广泛,检察宣传人员遍布全国各地。因而,专业队伍就涵盖了法律权威和宣传人员两方面,简单对应就是网络评论员和宣传通讯员。
  (1)发展壮大宣传通讯员队伍,夯实网络舆情应对基础。
  在网络舆情问题上,宣传通讯员只是个片面的称谓,除信息发布外,也包含着监测、呈报的角色。在舆情漫天飞舞的时代,宣传通讯员在队伍上也面临着专业化的问题,一方面要摆脱挂、靠、兼等身份,建立专业化的队伍,另一方面在数量上也要有提升,跟得上网络和舆情的发展步伐,做到全局把握。
  (2)努力提升宣传通讯员的能力素质,增强应对处置能力。
  一要扎根网络,应对处置好网络舆情的三个基础问题。一是深刻理解网络舆情的根基在于广大群众,做好通讯员与网民两角色的换位思考。检察宣传,作为检察工作的一部分,也是执法为民宗旨意识的体现。监测、采写、呈报等工作,要能够深入群众,让群众参与,为百姓说话。二是深刻理解网络舆情的推动在于诉求的集中表达,千方百计畅通信息渠道。打破现存单向的、被动的、非透明的渠道,通过新闻发言人、案件通报会等化被动为主动,通过网络、媒体、公共等形式,丰富信息发布的方式,在信息渠道上创新改革。三是深刻理解网络舆情的处置在于有效引导,善于把握引导规律。在引导上能够尽可能顺应民意和较为充分地满足群众的诉求,通过检察系统自身的沟通渠道和自身的表达方式,实现良性互动,增强检察机关在舆情处置上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二要强化通讯员宣传报道手法,通过遒劲的笔力上让读者“潜移默化”。一是把握好“真相在我”的原则,牢牢把握信息主动权。针对群众关心的话题、事项,主动、及时地公开相关信息和事实,以事实真相揭开群众的疑问。二是做好分类处理。统筹采用新闻、旧闻、不闻等处置方法,在舆情的预警期、爆发期、回落期等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方法,将舆情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以事实为基础,详略得当,做到既满足群众的诉求,又通过故事和细节将群众困惑点点消散。三是纯熟运用“草蛇灰线”等写作技法,将主流、必要的信息告知群众,将敏感的信息作隐化处理,将不良的信息控制于内部,做到信息收放自如。
  (3)建立专业化的网络评论员队伍,提升舆论公信力。
  网络评论员往往能通过提出具有影响力的观点左右舆论的发展,因而被各方所重视。对检察机关而言,面临扩建网络评论员队伍和对网络评论员进行分级管理的重任。一是培养业务人才成为专业网络评论员。业务人才具有法律知识等优势,针对具体案件,权威的声音容易左右舆论的发展。要有计划、有目标地培养业务人才为专业网络评论员,按照业务所长,树立各领域内的权威,培育自己的粉丝。二是对网络评论员实行分级管理。舆情的爆发式增长,决定了网络评论员既要有质的优势,还要有量的提高。将网络评论员分级管理,分别处理不同级别的舆情。在人数上形成金字塔型的分级结构,将广大通讯员作为基础层,部分优秀通讯员作次专业层,业务人才作专业层,法律专家作意见领袖。分地域、专业做好层级管理,针对不同级别舆情开展评论引导。三是让通讯员应担当起初级阶段网络评论员的角色。通讯员人数众多,分布广泛,作为第一手信息的发布者和接受者,若掌握网络评论技巧,可以在第一手信息上大做文章。鉴于通讯员更替频繁,专业程度不够深入的特点,应加大专业技能培训力度,使之掌握评论员的必要技巧和方法,通过用评论员的视角审视稿件信息,进行技术处理,可以避免陷入网络炒客的陷进,减少通讯员“自造”舆情的几率。通过结尾评论等方式,在第一手信息上为可能爆发的舆情埋下伏笔。
  (作者通讯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浙江金华3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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