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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底,中国网民达到了3.8亿,网络舆情,已经成为了当今生活最为重要的话语之一。网络是虚拟社会,但它的放大效应,却使得一些微小案件在网民聚光灯下无限放大,再加上部分虚假的、过激的舆论夹杂在舆情大潮中,使得网络舆情的风险更为加大,这其中,就有针对检察机关的涉检网络舆情。检察机关如何在网络时代把握舆情制高点,提升舆论公信力,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检察机关必须把握舆情制高点,提升舆论公信力,通过全面的、客观的、真实的、理性的、深入的事件解析,体现一种具有广泛影响的舆情引导能力。舆情制高点的把握,需要具备三个要素:健全的组织、发达的网络、专业的队伍。
一、當前涉检网络舆情存在的缺陷
网络舆情作为检察机关在新时期面临的挑战,在组织上是明显滞后的。除了高检院、检察日报社、部分省市检察院建立了相应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外,大部分的检察机关都没有专门的组织来应对处置。而现有的组织管理机构,在管理、应用等方面,也还存在诸多的不完善和不健全。
(1)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存在下部缺位。检察日报社正义网络传媒舆情工作室建立的政法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力量雄厚,监测广泛,在应对网络舆情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这是一个上位系统,是一种由上而下的组织,发布的是一种指导性的声音。它所监测的,大部分是已成型的话题,主要的监测对象还是可视的,它作出的预警大都也是可视距预警。而下级检察机关,还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的监测呈报系统。若由省、市级检察机关组建下位监测系统,发挥基层风险层报的作用,则可以覆盖更多的信息,尤其是对一些区域性的问题,甚至可在触网前预报,实现超视距预警。
(2)网络舆情的信息流转、交流平台缺失。成立专门的信息平台是网络舆情应对的重要一环,尤其对下级检察机关而言,舆情呈报的制度机制不完善,交流、沟通的渠道也不畅通,影响了上级检察机关的研判。在适当等级的检察机关成立专门的信息平台,通过信息集中呈报,再通过省级检察院研判和呈报,可实现与检察日报社的《涉检网络舆情》、《政法网络舆情》、《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上下印证、互补互动。
(3)网络舆情对实体教育短缺。网络舆情来源于现实事件,最终也将作用于实体的现实生活。以往发生的涉检网络舆情事件,给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带来了不小的麻烦,给我们检察官以强烈的警醒。但目前检察机关在应对处置方面,对检察人员的实体教育存在明显不足。在“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中,就检察人员如何在网络上树立起“忠诚、清廉、公正、文明”的检察官良好形象,探索不多,教育培训方法也不多,效果不明显。要从实体教育上把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与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建立结合起来,尤其是将网络舆情的放大效应讲清楚,教育检察官在生活中从细节做起,防微杜渐,消除隐患。
二、应对当前涉检网络舆情的机制保障
(一)健全组织是掌握舆情主动权的根本
(1)健全下级组织增强舆情监测能力。当前检察机关的网络舆情监测组织存在“空中楼阁”的缺憾,省、市、区三级的监测组织组建是当务之急。现在各院都有相应的监测人员,但基本都是挂靠性质,由通讯员或者其他人员兼任,组织管理不一,造成了监测渠道、方法的混乱。建议由省级机关牵头管理,通过明确责任部门,强化考核机制,理顺管理组织关系,形成省、市、区三级立体的监测网络,严防漏报事件的发生。
(2)构筑下级呈报、中级研判、上级引导的应对处置格局。针对网络舆情信息量大,变化快的特点,在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决断三个层面上要建立相应的应对处置机制。可由基层院按照行政区划确定信息收集范围,按照轻重缓急分类呈报,再根据舆情影响的情况确定由分市院或省院研判,省院则应通过应对处置小组或专家组采取应对措施,或酌情报送高检院进行处置。将应对处置职权下移,可以解决当前应对处置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增大在舆情发酵前得到妥善处置的几率。
(3)强化各级组织的分类发声。按照建立的三级应对处置机构,明确责任职能。对于涉检舆情而言,三级检察机关要答好三个问题:基层院要在第一时间回答“事情真相是什么”,分市院要回答“调查结果是什么”,省院要回答“处理结果是什么”,通过分级处置,进行有效的信息发布控制,引导舆情回落、消亡。
(二)发达网络是网络论战取胜的物质保障
舆情应对的网络建设,检察机关是处于下风的,这从各个网站的影响力对比即可发现。这问题在短期内难以改观,或许能从非对称作战上做点文章。
(1)打造有影响力的旗舰。毫无疑问,正义网是当前唯一能担此重任的网站。而相对于四大网站,正义网影响力还有一定差距。坚持精品路线,多创品牌栏目,发出权威声音,不断拓展正义网的自身影响力。在舆情应对方面,正义网一要发挥法制权威,二要在情、理、法的结合上走出新思路、新观点,能让舆论信服。
(2)增强政法网络的吸引力。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使得网络渠道变换成为了家常便饭。政法网络,要在网络战中彰显魅力,就要有别具一格的特色。一方面,政法网络要适应网络快速变革的形式,不拘泥传统思维,不拘泥传统形式,不断推陈出新,抢占新媒体的高地,在形式上做到新、快、潮,增强吸引力,吸引更多的读者来政法机关的网站来浏览、阅读,开博客安家,潜移默化,壮大自身的队伍。
(3)在有利的网络上打好信息战。有数据表明,80%的网络舆情与政法相关,一方面政法机关是舆论的炮火所向,另一方面却也表明政法机关至少掌握着80%的信息,这是巨大优势。政法机关可以通过不同的信息发布渠道,不同的发布方式,在网络博弈中四两拨千斤,逐渐将战场转移到政法机关所掌握的网络上,把论战的话题转移到可控的渠道上,从而引导舆论风向。
(三)专业队伍是取得网络论战胜利的关键
检察机关队伍庞大,专业人才济济,但专攻舆论的却不多,在人数上是少数。而另一方面,检察机关的优势却是分布广泛,检察宣传人员遍布全国各地。因而,专业队伍就涵盖了法律权威和宣传人员两方面,简单对应就是网络评论员和宣传通讯员。
(1)发展壮大宣传通讯员队伍,夯实网络舆情应对基础。
在网络舆情问题上,宣传通讯员只是个片面的称谓,除信息发布外,也包含着监测、呈报的角色。在舆情漫天飞舞的时代,宣传通讯员在队伍上也面临着专业化的问题,一方面要摆脱挂、靠、兼等身份,建立专业化的队伍,另一方面在数量上也要有提升,跟得上网络和舆情的发展步伐,做到全局把握。
(2)努力提升宣传通讯员的能力素质,增强应对处置能力。
一要扎根网络,应对处置好网络舆情的三个基础问题。一是深刻理解网络舆情的根基在于广大群众,做好通讯员与网民两角色的换位思考。检察宣传,作为检察工作的一部分,也是执法为民宗旨意识的体现。监测、采写、呈报等工作,要能够深入群众,让群众参与,为百姓说话。二是深刻理解网络舆情的推动在于诉求的集中表达,千方百计畅通信息渠道。打破现存单向的、被动的、非透明的渠道,通过新闻发言人、案件通报会等化被动为主动,通过网络、媒体、公共等形式,丰富信息发布的方式,在信息渠道上创新改革。三是深刻理解网络舆情的处置在于有效引导,善于把握引导规律。在引导上能够尽可能顺应民意和较为充分地满足群众的诉求,通过检察系统自身的沟通渠道和自身的表达方式,实现良性互动,增强检察机关在舆情处置上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二要强化通讯员宣传报道手法,通过遒劲的笔力上让读者“潜移默化”。一是把握好“真相在我”的原则,牢牢把握信息主动权。针对群众关心的话题、事项,主动、及时地公开相关信息和事实,以事实真相揭开群众的疑问。二是做好分类处理。统筹采用新闻、旧闻、不闻等处置方法,在舆情的预警期、爆发期、回落期等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方法,将舆情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以事实为基础,详略得当,做到既满足群众的诉求,又通过故事和细节将群众困惑点点消散。三是纯熟运用“草蛇灰线”等写作技法,将主流、必要的信息告知群众,将敏感的信息作隐化处理,将不良的信息控制于内部,做到信息收放自如。
(3)建立专业化的网络评论员队伍,提升舆论公信力。
网络评论员往往能通过提出具有影响力的观点左右舆论的发展,因而被各方所重视。对检察机关而言,面临扩建网络评论员队伍和对网络评论员进行分级管理的重任。一是培养业务人才成为专业网络评论员。业务人才具有法律知识等优势,针对具体案件,权威的声音容易左右舆论的发展。要有计划、有目标地培养业务人才为专业网络评论员,按照业务所长,树立各领域内的权威,培育自己的粉丝。二是对网络评论员实行分级管理。舆情的爆发式增长,决定了网络评论员既要有质的优势,还要有量的提高。将网络评论员分级管理,分别处理不同级别的舆情。在人数上形成金字塔型的分级结构,将广大通讯员作为基础层,部分优秀通讯员作次专业层,业务人才作专业层,法律专家作意见领袖。分地域、专业做好层级管理,针对不同级别舆情开展评论引导。三是让通讯员应担当起初级阶段网络评论员的角色。通讯员人数众多,分布广泛,作为第一手信息的发布者和接受者,若掌握网络评论技巧,可以在第一手信息上大做文章。鉴于通讯员更替频繁,专业程度不够深入的特点,应加大专业技能培训力度,使之掌握评论员的必要技巧和方法,通过用评论员的视角审视稿件信息,进行技术处理,可以避免陷入网络炒客的陷进,减少通讯员“自造”舆情的几率。通过结尾评论等方式,在第一手信息上为可能爆发的舆情埋下伏笔。
(作者通讯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浙江金华321004)
一、當前涉检网络舆情存在的缺陷
网络舆情作为检察机关在新时期面临的挑战,在组织上是明显滞后的。除了高检院、检察日报社、部分省市检察院建立了相应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外,大部分的检察机关都没有专门的组织来应对处置。而现有的组织管理机构,在管理、应用等方面,也还存在诸多的不完善和不健全。
(1)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存在下部缺位。检察日报社正义网络传媒舆情工作室建立的政法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力量雄厚,监测广泛,在应对网络舆情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这是一个上位系统,是一种由上而下的组织,发布的是一种指导性的声音。它所监测的,大部分是已成型的话题,主要的监测对象还是可视的,它作出的预警大都也是可视距预警。而下级检察机关,还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的监测呈报系统。若由省、市级检察机关组建下位监测系统,发挥基层风险层报的作用,则可以覆盖更多的信息,尤其是对一些区域性的问题,甚至可在触网前预报,实现超视距预警。
(2)网络舆情的信息流转、交流平台缺失。成立专门的信息平台是网络舆情应对的重要一环,尤其对下级检察机关而言,舆情呈报的制度机制不完善,交流、沟通的渠道也不畅通,影响了上级检察机关的研判。在适当等级的检察机关成立专门的信息平台,通过信息集中呈报,再通过省级检察院研判和呈报,可实现与检察日报社的《涉检网络舆情》、《政法网络舆情》、《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上下印证、互补互动。
(3)网络舆情对实体教育短缺。网络舆情来源于现实事件,最终也将作用于实体的现实生活。以往发生的涉检网络舆情事件,给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带来了不小的麻烦,给我们检察官以强烈的警醒。但目前检察机关在应对处置方面,对检察人员的实体教育存在明显不足。在“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中,就检察人员如何在网络上树立起“忠诚、清廉、公正、文明”的检察官良好形象,探索不多,教育培训方法也不多,效果不明显。要从实体教育上把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与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建立结合起来,尤其是将网络舆情的放大效应讲清楚,教育检察官在生活中从细节做起,防微杜渐,消除隐患。
二、应对当前涉检网络舆情的机制保障
(一)健全组织是掌握舆情主动权的根本
(1)健全下级组织增强舆情监测能力。当前检察机关的网络舆情监测组织存在“空中楼阁”的缺憾,省、市、区三级的监测组织组建是当务之急。现在各院都有相应的监测人员,但基本都是挂靠性质,由通讯员或者其他人员兼任,组织管理不一,造成了监测渠道、方法的混乱。建议由省级机关牵头管理,通过明确责任部门,强化考核机制,理顺管理组织关系,形成省、市、区三级立体的监测网络,严防漏报事件的发生。
(2)构筑下级呈报、中级研判、上级引导的应对处置格局。针对网络舆情信息量大,变化快的特点,在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决断三个层面上要建立相应的应对处置机制。可由基层院按照行政区划确定信息收集范围,按照轻重缓急分类呈报,再根据舆情影响的情况确定由分市院或省院研判,省院则应通过应对处置小组或专家组采取应对措施,或酌情报送高检院进行处置。将应对处置职权下移,可以解决当前应对处置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增大在舆情发酵前得到妥善处置的几率。
(3)强化各级组织的分类发声。按照建立的三级应对处置机构,明确责任职能。对于涉检舆情而言,三级检察机关要答好三个问题:基层院要在第一时间回答“事情真相是什么”,分市院要回答“调查结果是什么”,省院要回答“处理结果是什么”,通过分级处置,进行有效的信息发布控制,引导舆情回落、消亡。
(二)发达网络是网络论战取胜的物质保障
舆情应对的网络建设,检察机关是处于下风的,这从各个网站的影响力对比即可发现。这问题在短期内难以改观,或许能从非对称作战上做点文章。
(1)打造有影响力的旗舰。毫无疑问,正义网是当前唯一能担此重任的网站。而相对于四大网站,正义网影响力还有一定差距。坚持精品路线,多创品牌栏目,发出权威声音,不断拓展正义网的自身影响力。在舆情应对方面,正义网一要发挥法制权威,二要在情、理、法的结合上走出新思路、新观点,能让舆论信服。
(2)增强政法网络的吸引力。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使得网络渠道变换成为了家常便饭。政法网络,要在网络战中彰显魅力,就要有别具一格的特色。一方面,政法网络要适应网络快速变革的形式,不拘泥传统思维,不拘泥传统形式,不断推陈出新,抢占新媒体的高地,在形式上做到新、快、潮,增强吸引力,吸引更多的读者来政法机关的网站来浏览、阅读,开博客安家,潜移默化,壮大自身的队伍。
(3)在有利的网络上打好信息战。有数据表明,80%的网络舆情与政法相关,一方面政法机关是舆论的炮火所向,另一方面却也表明政法机关至少掌握着80%的信息,这是巨大优势。政法机关可以通过不同的信息发布渠道,不同的发布方式,在网络博弈中四两拨千斤,逐渐将战场转移到政法机关所掌握的网络上,把论战的话题转移到可控的渠道上,从而引导舆论风向。
(三)专业队伍是取得网络论战胜利的关键
检察机关队伍庞大,专业人才济济,但专攻舆论的却不多,在人数上是少数。而另一方面,检察机关的优势却是分布广泛,检察宣传人员遍布全国各地。因而,专业队伍就涵盖了法律权威和宣传人员两方面,简单对应就是网络评论员和宣传通讯员。
(1)发展壮大宣传通讯员队伍,夯实网络舆情应对基础。
在网络舆情问题上,宣传通讯员只是个片面的称谓,除信息发布外,也包含着监测、呈报的角色。在舆情漫天飞舞的时代,宣传通讯员在队伍上也面临着专业化的问题,一方面要摆脱挂、靠、兼等身份,建立专业化的队伍,另一方面在数量上也要有提升,跟得上网络和舆情的发展步伐,做到全局把握。
(2)努力提升宣传通讯员的能力素质,增强应对处置能力。
一要扎根网络,应对处置好网络舆情的三个基础问题。一是深刻理解网络舆情的根基在于广大群众,做好通讯员与网民两角色的换位思考。检察宣传,作为检察工作的一部分,也是执法为民宗旨意识的体现。监测、采写、呈报等工作,要能够深入群众,让群众参与,为百姓说话。二是深刻理解网络舆情的推动在于诉求的集中表达,千方百计畅通信息渠道。打破现存单向的、被动的、非透明的渠道,通过新闻发言人、案件通报会等化被动为主动,通过网络、媒体、公共等形式,丰富信息发布的方式,在信息渠道上创新改革。三是深刻理解网络舆情的处置在于有效引导,善于把握引导规律。在引导上能够尽可能顺应民意和较为充分地满足群众的诉求,通过检察系统自身的沟通渠道和自身的表达方式,实现良性互动,增强检察机关在舆情处置上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二要强化通讯员宣传报道手法,通过遒劲的笔力上让读者“潜移默化”。一是把握好“真相在我”的原则,牢牢把握信息主动权。针对群众关心的话题、事项,主动、及时地公开相关信息和事实,以事实真相揭开群众的疑问。二是做好分类处理。统筹采用新闻、旧闻、不闻等处置方法,在舆情的预警期、爆发期、回落期等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方法,将舆情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以事实为基础,详略得当,做到既满足群众的诉求,又通过故事和细节将群众困惑点点消散。三是纯熟运用“草蛇灰线”等写作技法,将主流、必要的信息告知群众,将敏感的信息作隐化处理,将不良的信息控制于内部,做到信息收放自如。
(3)建立专业化的网络评论员队伍,提升舆论公信力。
网络评论员往往能通过提出具有影响力的观点左右舆论的发展,因而被各方所重视。对检察机关而言,面临扩建网络评论员队伍和对网络评论员进行分级管理的重任。一是培养业务人才成为专业网络评论员。业务人才具有法律知识等优势,针对具体案件,权威的声音容易左右舆论的发展。要有计划、有目标地培养业务人才为专业网络评论员,按照业务所长,树立各领域内的权威,培育自己的粉丝。二是对网络评论员实行分级管理。舆情的爆发式增长,决定了网络评论员既要有质的优势,还要有量的提高。将网络评论员分级管理,分别处理不同级别的舆情。在人数上形成金字塔型的分级结构,将广大通讯员作为基础层,部分优秀通讯员作次专业层,业务人才作专业层,法律专家作意见领袖。分地域、专业做好层级管理,针对不同级别舆情开展评论引导。三是让通讯员应担当起初级阶段网络评论员的角色。通讯员人数众多,分布广泛,作为第一手信息的发布者和接受者,若掌握网络评论技巧,可以在第一手信息上大做文章。鉴于通讯员更替频繁,专业程度不够深入的特点,应加大专业技能培训力度,使之掌握评论员的必要技巧和方法,通过用评论员的视角审视稿件信息,进行技术处理,可以避免陷入网络炒客的陷进,减少通讯员“自造”舆情的几率。通过结尾评论等方式,在第一手信息上为可能爆发的舆情埋下伏笔。
(作者通讯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浙江金华32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