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各项重点任务
(一)突出“融入”和“全过程”,着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领中小学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不断创新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内容与方法,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要按照中央颁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指导纲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班主任工作、学校管理等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当前,要着重在改革教学内容和创新教学方法两方面下工夫,遵循青少年的成长和认知规律,确定不同年龄段学生德育的内容,在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同时,探索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有效育人途径,真正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二是加强专题研究和队伍建设。要组织精干力量,围绕如何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校园文化的环境育人功能、社会实践的道德体验作用、心理健康教育的引导干预作用、班主任的人生导师作用以及优化全社会的德育工作环境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力争推出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抓紧研究制订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相关文件。要切实加强德育队伍建设,重视加强全体教师德育工作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提升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等德育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校外辅导员及“五老”和身边道德楷模等的独特作用。三是切实加强对学生发展的科学指导。对学生发展进行科学指导,是中小学的基本职能,也是现代学校必须为学生提供的一项基本服务,更是新形势下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各中小学校要在现有心理咨询室的基础上建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围绕提高心理素养、增进学习能力、加强自我认知、了解周围环境、开展生涯规划等进行科学指导,增强学生自主选择、服务社会的意识,指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适应社会需求、科学规划生涯。四是加强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要适应新的形势,抓紧研究制订《江苏省校外教育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校外教育工作,切实增强校外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推进各类社会实践基地创建工作,精心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有效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基地等在引导学生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突出“普惠”和“普及”,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学前教育仍是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苏北地区、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城市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必须加快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着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一是全力推进行动计划的实施。行动计划已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国家将围绕推动计划落实组织开展专项督导评估。省里也将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对按序时进度扎实推进的地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进展缓慢、力度不够、政策措施不到位的县(市、区),将给予扣减专项资金、通报批评等处理,同时还要提请上级党委政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务必按照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特别是农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任务,逐条逐项研究工作措施、细化配套政策、落实任务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确保按时序进度稳步推进行动计划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按照省政府去年批准印发的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和与各市政府签订的创建目标责任书,全省各县(市、区)到2015年都必须达成示范区建设目标。各地要对照示范区建设各项指标,按照创建目标责任书的约定,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全面统筹推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示范区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省教育厅将根据省政府印发的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精心组织首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申报评审工作,同时抓紧研究制订评估办法,全力推进示范区创建,加快提升学前教育水平。三是着力健全经费和质量保障机制。要围绕强化经费保障,着力完善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机制、民办幼儿园经费扶持机制、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确保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有条件的地区,要勇于探索,先行一步,积极实施免费一年学前教育。要围绕提高质量,着力健全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幼儿园教师编制和职称管理制度、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落实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推动各类幼儿园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四是切实避免“小学化”倾向和园际差距扩大。要切实避免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坚决贯彻落实《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深入学习领会《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行业标准,贯彻“保教并重、游戏为主”的原则,把规范一日活动作为幼儿园管理的关键环节,把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幼儿个性发展作为保育教育工作的核心任务,严格禁止以集中授课方式实施汉语拼音以及汉字读写训练、数字书写运算训练、外语认读拼写训练等违背幼儿成长规律的教育行为,严禁一切形式的小学入学考试,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检查,对于存在“小学化”现象的幼儿园、举办招生选拔考试的小学要限期整改。要着力缩小园际差距,这是我省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重点。各地要将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根据人口规模和城乡差异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着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每个乡镇至少要建成1所不低于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幼儿园,切实办好不低于省合格园标准的村幼儿园。同时,切实落实农村幼儿园运转经费、师资配备及待遇等方面措施,建立农村学前教育长效发展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着力缩小城乡和园际学前教育差距。
(三)突出“优质”和“均衡”,推进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十二五”期间优先发展教育的重点任务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采取多种措施,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是建立义务教育质量标准。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关键是要确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标准,明确今后发展方向。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衡量质量的根本标准,加强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努力解决教育质量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二是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难点在农村,重点在提升农村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根据近年来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业质量监测结果,省教育厅决定启动实施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今年首先从最薄弱的乡镇初中入手,以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为引领,推动改善办学条件;以贯彻实施国家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2011版)为契机,着力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以农村初中学科课程建设为抓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提升教师专业水平,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缩小义务教育校际和城乡差距,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整体水平。三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去年,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备忘录,印发了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规划,近期还将印发全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价主要指标和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省教育厅也正在研制具体的评估办法,并在今年对首批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的县(区)组织评估。各地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力推进示范区建设,确保示范区在推进校长、骨干教师合理流动,教师师德建设、业务水平提高,“填低谷”、“筑高原”、“造高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四是落实弱势群体帮扶措施。要按照“纳入规划、政府主导、多种模式、明确分工、发挥优势、齐抓共管”的思路,围绕“让每一名留守儿童都能够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交往”的目标,健全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和结对帮扶制度,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及家长、学校、社会联络机制,切实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和管理。实施民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支持、规范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发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制订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启动特殊教育发展工程,扩大高中特殊教育招生规模,推动特教学校举办学前教育。
(四)突出“多样”和“特色”,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总体而言,全省普通高中教育办学规模进入稳定期,教育模式进入转型期,管理水平进入提升期,但也存在办学目标和发展模式单一,学校面貌高度趋同、同质化、单一化等突出问题,必须以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着力推动普通高中多样优质特色发展。一是继续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要深入总结课程改革的成绩与经验,找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完善课程体系,提升课程实施水平,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着力推进教学组织形式创新,倡导小班化和分层教学,坚决消除超班额现象。进一步加强课程基地建设。课程基地建设是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提升高中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抓手,今年省里将在建好已有38个普通高中课程基地的基础上,新建50个左右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同时加强课程基地建设的培训研讨、指导督查。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大建设和改革力度,确保基地建设质量和水平,确保取得预期成效。二是扎实推进创新人才培养。普通高中教育是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关键阶段,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目前,全省共有18所普通高中参与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省教育厅将继续大力支持这些学校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密切合作,共同实施面向部分高中学生的创新人才早期培养,使一批素质全面、基础扎实、学有余力、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高中学生得到更合适的教育和培养。省里将研究制订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意见,各地也要指导学校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创新人才早期培养试点办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开展好高中多样化发展试点工作。高中多样化发展试点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有关地区和学校要在坚定不移地实施素质教育的基础上着力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探索尝试多样化、特色化办学途径,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努力提升学生创业创新能力,促进学生成人成才。要大力支持学校彰显办学特色、发挥传统优势,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发特色课程,创设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形成一大批文化内涵丰富、教育方式独特、学科优势明显、活动富有创意的特色高中。
(五)突出“内涵”和“质量”,全面提高基础教育发展水平。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新课程标准。教育部前不久颁布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高中阶段的课程标准正在修订之中,不久也将颁布。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实施、教育评估和考试命题的根本依据,是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各地各校务必认真学习贯彻。要精心组织开展课程标准的学习培训,省级层面着力组织好以教研员和骨干教师为主体的“培训者培训”,各地主要抓好校本培训和个体研修,确保新课程标准顺利实施。二是健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进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基础工程。监测工作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基础教育质量标准进行,监测的范围要覆盖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各个方面,特别要重视监测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心理健康水平。要继续组织好教育部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测试、分析与反馈、指导工作,抓紧建立我省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点。三是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依靠。要继续开展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去年举办的首届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为广大青年教师搭建了学习借鉴的平台、实践锤炼的平台、研讨交流的平台、展示成就的平台,深受广大青年教师的欢迎和好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和学校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大赛组织工作,要通过比赛,在全省基础教育学校营造刻苦钻研业务、苦练教学基本功的浓厚氛围,激发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精益求精的精神风貌,促进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要结合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工作室建设标准,推动教师专业化水平提升。四是建立科学的考试评价制度。进一步深化中考制度改革。要在严格执行“五严”规定的同时,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中考改革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全面推进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逐步推行统一考试录取与多样化选拔相结合的招生方式。要严格中考改革方案审批制度,今年起,各市中考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组织实施。五是高度重视教育科研。要坚持科研兴教,围绕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健全教育科研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教育科研的主动性,积极开展重大教育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及时把科研成果运用到教育教学之中,答疑解惑、出谋划策、破解难题,为推动教育科学决策、提高教育质量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大依法治教力度,不断提高规范办学水平
自2009年以来,我省坚持以“五严”为突破口,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集中开展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地各校要从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的高度,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不断加大依法治教力度,着力构建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全省基础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依法治教的重大意义。加强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着力解决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维护教育正常秩序的迫切需要和必然举措。加强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在于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健康成长。当前,由于受狭隘的教育价值观、片面的质量观和陈旧的人才观影响,少数地区和个别学校未能从根本上转变教育观念,教育教学难以适应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违背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迫切要求我们不断完善素质教育的体制机制,遵循教育规律,严格依法依规,切实规范办办学行为,着力引导中小学校认真贯彻部署要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加强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是解决好当前教育热点问题的现实需要。2009年以来,全省规范办学行为持续深入推进,节假日集中补课、下达升学指标等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响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与此同时,义务教育择校、分重点班等顽疾尚未根治,校外补课、有偿家教等问题越发突出,不规范办学行为甚至违法违纪事件时有发生,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校必须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管理、综合施措,切实加强依法治教、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努力为基础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强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是构建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学校中存在的种种不规范办学行为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成为教育系统内外的共同愿望。近年来,我省就规范办学行为集中力量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党和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教育系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措施,不断巩固“五严”成果,既要坚持省级统筹、政府推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又要注重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更要坚持依法治教,标本兼治,切实将规范办学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努力构建起引导和促进规范办学的长效机制。
(二)明确重点,着力提升规范办学的法制化水平。近年来,国家及省的一批教育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已正式发布并将于今年3月1日开始生效,有力地推进了全省依法治教进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切实提高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全力推动规范办学水平的提高。一要着力规范学前教育。《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省级学前教育条例,对于推动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必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各地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切实加大经费投入,在公益、普惠的基础上再努力扩大优质幼儿园资源,着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切实规范保教行为,不断提高保教质量。特别要严格对照《条例》要求,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年检、评估、督导等多种途径,坚决遏制和查处幼儿园“小学化”等违规办园行为。二要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要不断规范招生行为,任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测试、面试,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要着力规范竞赛活动,不得违规组织学生参赛。坚持阳光分班,不得借各种名义违规编班。新生入学编班的程序要做到公正合理,公开透明,努力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等相对均衡。严禁借奥赛班、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双语班等名义设置或变相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内容,不得增加课程难度和随意加快教学进度。严格执行考试规定,市、县(市、区)教育局或教学研究部门组织的教学质量调研,只能按学号随机抽样,不得整班、整校、整区域集体测试,抽测科目两年一次,抽测成绩不公布、不排名,仅可通过教学质量分析的形式向学校进行反馈。三要着力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切实贯彻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在校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合理安排教学活动时间和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学校及班主任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到班。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课余时间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校内、校外集体补课。要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不得超量超时布置作业。学校要对学生作业总量进行总体协调和严格控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四要坚决防治违规从教行为。要以学习宣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先进事迹为契机,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在学业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决遏制有偿家教。加强学校教学工作制度建设,坚决杜绝教学无计划、上课不备课、作业不批改等违反教学常规的现象。教师不得要求、建议、暗示学生到校外补课或购买教辅材料。坚持师德师能并重,认真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及以下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各项要求,坚持将规范办学、师德表现等作为校长、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领导,确保依法治教工作取得实效。依法治教,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事关学生健康成长,事关教育事业持续发展,事关党和国家的未来发展。我们要以对国家和民族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松懈和畏难情绪,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加强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作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县级政府要把此项工作列为“以县为主”管理的重要内容,抓紧研究制定本地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加强管理,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首先做到依法治教、规范办学,并积极引领和带动学校提高依法治教水平、规范办学行为。二要强化监督管理。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加强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纳入教育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健全督导检查机制,督促各地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要强化目标考核。从今年起,省教育厅将把加强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的成效作为教育系统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辖区内中小学存在不规范办学行为且未能高度重视、有效制止和纠正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进行通报批评。严格实行校长问责制。在各类评先评优中,实行规范办学“一票否决”。各地要根据本次会议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抓好依法治教、规范办学工作,努力推进基础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
(一)突出“融入”和“全过程”,着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领中小学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不断创新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内容与方法,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要按照中央颁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指导纲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班主任工作、学校管理等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当前,要着重在改革教学内容和创新教学方法两方面下工夫,遵循青少年的成长和认知规律,确定不同年龄段学生德育的内容,在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同时,探索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有效育人途径,真正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二是加强专题研究和队伍建设。要组织精干力量,围绕如何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校园文化的环境育人功能、社会实践的道德体验作用、心理健康教育的引导干预作用、班主任的人生导师作用以及优化全社会的德育工作环境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力争推出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抓紧研究制订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相关文件。要切实加强德育队伍建设,重视加强全体教师德育工作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提升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等德育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校外辅导员及“五老”和身边道德楷模等的独特作用。三是切实加强对学生发展的科学指导。对学生发展进行科学指导,是中小学的基本职能,也是现代学校必须为学生提供的一项基本服务,更是新形势下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各中小学校要在现有心理咨询室的基础上建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围绕提高心理素养、增进学习能力、加强自我认知、了解周围环境、开展生涯规划等进行科学指导,增强学生自主选择、服务社会的意识,指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适应社会需求、科学规划生涯。四是加强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要适应新的形势,抓紧研究制订《江苏省校外教育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校外教育工作,切实增强校外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推进各类社会实践基地创建工作,精心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有效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基地等在引导学生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突出“普惠”和“普及”,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学前教育仍是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苏北地区、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城市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必须加快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着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一是全力推进行动计划的实施。行动计划已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国家将围绕推动计划落实组织开展专项督导评估。省里也将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对按序时进度扎实推进的地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进展缓慢、力度不够、政策措施不到位的县(市、区),将给予扣减专项资金、通报批评等处理,同时还要提请上级党委政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务必按照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特别是农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任务,逐条逐项研究工作措施、细化配套政策、落实任务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确保按时序进度稳步推进行动计划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按照省政府去年批准印发的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和与各市政府签订的创建目标责任书,全省各县(市、区)到2015年都必须达成示范区建设目标。各地要对照示范区建设各项指标,按照创建目标责任书的约定,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全面统筹推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示范区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省教育厅将根据省政府印发的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精心组织首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申报评审工作,同时抓紧研究制订评估办法,全力推进示范区创建,加快提升学前教育水平。三是着力健全经费和质量保障机制。要围绕强化经费保障,着力完善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机制、民办幼儿园经费扶持机制、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确保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有条件的地区,要勇于探索,先行一步,积极实施免费一年学前教育。要围绕提高质量,着力健全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幼儿园教师编制和职称管理制度、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落实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推动各类幼儿园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四是切实避免“小学化”倾向和园际差距扩大。要切实避免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坚决贯彻落实《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深入学习领会《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行业标准,贯彻“保教并重、游戏为主”的原则,把规范一日活动作为幼儿园管理的关键环节,把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幼儿个性发展作为保育教育工作的核心任务,严格禁止以集中授课方式实施汉语拼音以及汉字读写训练、数字书写运算训练、外语认读拼写训练等违背幼儿成长规律的教育行为,严禁一切形式的小学入学考试,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检查,对于存在“小学化”现象的幼儿园、举办招生选拔考试的小学要限期整改。要着力缩小园际差距,这是我省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重点。各地要将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根据人口规模和城乡差异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着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每个乡镇至少要建成1所不低于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幼儿园,切实办好不低于省合格园标准的村幼儿园。同时,切实落实农村幼儿园运转经费、师资配备及待遇等方面措施,建立农村学前教育长效发展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着力缩小城乡和园际学前教育差距。
(三)突出“优质”和“均衡”,推进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十二五”期间优先发展教育的重点任务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采取多种措施,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是建立义务教育质量标准。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关键是要确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标准,明确今后发展方向。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衡量质量的根本标准,加强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努力解决教育质量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二是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难点在农村,重点在提升农村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根据近年来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业质量监测结果,省教育厅决定启动实施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今年首先从最薄弱的乡镇初中入手,以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为引领,推动改善办学条件;以贯彻实施国家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2011版)为契机,着力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以农村初中学科课程建设为抓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提升教师专业水平,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缩小义务教育校际和城乡差距,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整体水平。三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去年,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备忘录,印发了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规划,近期还将印发全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价主要指标和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省教育厅也正在研制具体的评估办法,并在今年对首批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的县(区)组织评估。各地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力推进示范区建设,确保示范区在推进校长、骨干教师合理流动,教师师德建设、业务水平提高,“填低谷”、“筑高原”、“造高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四是落实弱势群体帮扶措施。要按照“纳入规划、政府主导、多种模式、明确分工、发挥优势、齐抓共管”的思路,围绕“让每一名留守儿童都能够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交往”的目标,健全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和结对帮扶制度,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及家长、学校、社会联络机制,切实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和管理。实施民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支持、规范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发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制订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启动特殊教育发展工程,扩大高中特殊教育招生规模,推动特教学校举办学前教育。
(四)突出“多样”和“特色”,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总体而言,全省普通高中教育办学规模进入稳定期,教育模式进入转型期,管理水平进入提升期,但也存在办学目标和发展模式单一,学校面貌高度趋同、同质化、单一化等突出问题,必须以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着力推动普通高中多样优质特色发展。一是继续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要深入总结课程改革的成绩与经验,找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完善课程体系,提升课程实施水平,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着力推进教学组织形式创新,倡导小班化和分层教学,坚决消除超班额现象。进一步加强课程基地建设。课程基地建设是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提升高中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抓手,今年省里将在建好已有38个普通高中课程基地的基础上,新建50个左右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同时加强课程基地建设的培训研讨、指导督查。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大建设和改革力度,确保基地建设质量和水平,确保取得预期成效。二是扎实推进创新人才培养。普通高中教育是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关键阶段,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目前,全省共有18所普通高中参与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省教育厅将继续大力支持这些学校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密切合作,共同实施面向部分高中学生的创新人才早期培养,使一批素质全面、基础扎实、学有余力、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高中学生得到更合适的教育和培养。省里将研究制订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意见,各地也要指导学校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创新人才早期培养试点办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开展好高中多样化发展试点工作。高中多样化发展试点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有关地区和学校要在坚定不移地实施素质教育的基础上着力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探索尝试多样化、特色化办学途径,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努力提升学生创业创新能力,促进学生成人成才。要大力支持学校彰显办学特色、发挥传统优势,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发特色课程,创设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形成一大批文化内涵丰富、教育方式独特、学科优势明显、活动富有创意的特色高中。
(五)突出“内涵”和“质量”,全面提高基础教育发展水平。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新课程标准。教育部前不久颁布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高中阶段的课程标准正在修订之中,不久也将颁布。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实施、教育评估和考试命题的根本依据,是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各地各校务必认真学习贯彻。要精心组织开展课程标准的学习培训,省级层面着力组织好以教研员和骨干教师为主体的“培训者培训”,各地主要抓好校本培训和个体研修,确保新课程标准顺利实施。二是健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进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基础工程。监测工作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基础教育质量标准进行,监测的范围要覆盖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各个方面,特别要重视监测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心理健康水平。要继续组织好教育部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测试、分析与反馈、指导工作,抓紧建立我省学前教育质量监测点。三是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依靠。要继续开展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去年举办的首届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为广大青年教师搭建了学习借鉴的平台、实践锤炼的平台、研讨交流的平台、展示成就的平台,深受广大青年教师的欢迎和好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和学校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大赛组织工作,要通过比赛,在全省基础教育学校营造刻苦钻研业务、苦练教学基本功的浓厚氛围,激发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精益求精的精神风貌,促进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要结合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工作室建设标准,推动教师专业化水平提升。四是建立科学的考试评价制度。进一步深化中考制度改革。要在严格执行“五严”规定的同时,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中考改革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全面推进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逐步推行统一考试录取与多样化选拔相结合的招生方式。要严格中考改革方案审批制度,今年起,各市中考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组织实施。五是高度重视教育科研。要坚持科研兴教,围绕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健全教育科研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教育科研的主动性,积极开展重大教育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及时把科研成果运用到教育教学之中,答疑解惑、出谋划策、破解难题,为推动教育科学决策、提高教育质量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大依法治教力度,不断提高规范办学水平
自2009年以来,我省坚持以“五严”为突破口,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集中开展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地各校要从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的高度,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不断加大依法治教力度,着力构建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全省基础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依法治教的重大意义。加强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着力解决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维护教育正常秩序的迫切需要和必然举措。加强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在于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健康成长。当前,由于受狭隘的教育价值观、片面的质量观和陈旧的人才观影响,少数地区和个别学校未能从根本上转变教育观念,教育教学难以适应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违背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迫切要求我们不断完善素质教育的体制机制,遵循教育规律,严格依法依规,切实规范办办学行为,着力引导中小学校认真贯彻部署要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加强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是解决好当前教育热点问题的现实需要。2009年以来,全省规范办学行为持续深入推进,节假日集中补课、下达升学指标等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响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与此同时,义务教育择校、分重点班等顽疾尚未根治,校外补课、有偿家教等问题越发突出,不规范办学行为甚至违法违纪事件时有发生,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校必须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管理、综合施措,切实加强依法治教、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努力为基础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强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是构建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学校中存在的种种不规范办学行为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成为教育系统内外的共同愿望。近年来,我省就规范办学行为集中力量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党和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教育系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措施,不断巩固“五严”成果,既要坚持省级统筹、政府推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又要注重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更要坚持依法治教,标本兼治,切实将规范办学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努力构建起引导和促进规范办学的长效机制。
(二)明确重点,着力提升规范办学的法制化水平。近年来,国家及省的一批教育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已正式发布并将于今年3月1日开始生效,有力地推进了全省依法治教进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切实提高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全力推动规范办学水平的提高。一要着力规范学前教育。《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省级学前教育条例,对于推动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必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各地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切实加大经费投入,在公益、普惠的基础上再努力扩大优质幼儿园资源,着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切实规范保教行为,不断提高保教质量。特别要严格对照《条例》要求,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年检、评估、督导等多种途径,坚决遏制和查处幼儿园“小学化”等违规办园行为。二要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要不断规范招生行为,任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测试、面试,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要着力规范竞赛活动,不得违规组织学生参赛。坚持阳光分班,不得借各种名义违规编班。新生入学编班的程序要做到公正合理,公开透明,努力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等相对均衡。严禁借奥赛班、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双语班等名义设置或变相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内容,不得增加课程难度和随意加快教学进度。严格执行考试规定,市、县(市、区)教育局或教学研究部门组织的教学质量调研,只能按学号随机抽样,不得整班、整校、整区域集体测试,抽测科目两年一次,抽测成绩不公布、不排名,仅可通过教学质量分析的形式向学校进行反馈。三要着力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切实贯彻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在校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合理安排教学活动时间和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学校及班主任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到班。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课余时间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校内、校外集体补课。要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不得超量超时布置作业。学校要对学生作业总量进行总体协调和严格控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四要坚决防治违规从教行为。要以学习宣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先进事迹为契机,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在学业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决遏制有偿家教。加强学校教学工作制度建设,坚决杜绝教学无计划、上课不备课、作业不批改等违反教学常规的现象。教师不得要求、建议、暗示学生到校外补课或购买教辅材料。坚持师德师能并重,认真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及以下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各项要求,坚持将规范办学、师德表现等作为校长、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领导,确保依法治教工作取得实效。依法治教,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事关学生健康成长,事关教育事业持续发展,事关党和国家的未来发展。我们要以对国家和民族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松懈和畏难情绪,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加强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作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县级政府要把此项工作列为“以县为主”管理的重要内容,抓紧研究制定本地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加强管理,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首先做到依法治教、规范办学,并积极引领和带动学校提高依法治教水平、规范办学行为。二要强化监督管理。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加强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纳入教育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健全督导检查机制,督促各地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要强化目标考核。从今年起,省教育厅将把加强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的成效作为教育系统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辖区内中小学存在不规范办学行为且未能高度重视、有效制止和纠正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进行通报批评。严格实行校长问责制。在各类评先评优中,实行规范办学“一票否决”。各地要根据本次会议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抓好依法治教、规范办学工作,努力推进基础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