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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课程基本理念中提出:“课程内容的组织要重视过程,处理好过程与结果的关系;要重视直观,处理好直观与抽象的关系;要重视直接经验,处理好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关系。”“教师要发挥主导作用,处理好讲授与学生自主学习的关系,引导学生独立思考、主动探索、合作交流。”落实新课标理念,正确处理好“四大关系”,是当前数学课堂教学改革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
一、重视主导作用,处理好讲授与学生自主学习的关系
主导和主体是课堂教学中的矛盾统一体,只有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才能达到教与学的和谐统一。
学生的学习是一种内部的心理变化过程,教学就要为学生创造一个理想的外部条件,使学生向教学目标规定的方向产生持久的心理和行为变化。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就要尊重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要多给学生一些思考的时间和活动的空间,让学生有自己做主、完成学习任务的机会。教师的讲授会给学生自主学习以启发、动力、灵感和方向,学生自主学习能给教师讲授以反馈、分享、调控和反思。教师讲授与学生自主学习是统一的,它们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因此,在教学中教师的讲授应为学生的自主学习服务,学生通过自主学习获得自我发展是教师讲授的最终目的。例如,教学“小数加、减法”时,由于小数加、减法和整数加、减法的算理相同,都是相同单位的数才能相加、减。因此,教师要充分相信学生,放手让学生自主学习,教学时先鼓励学生抓住知识之间的联系,运用已经掌握的整数加、减法的知识经验,进行迁移、类推,自主尝试、探索小数加、减法的计算方法。然后引导学生交流讨论,用自己的语言表述计算的过程和结果。在学生自主探索学习的基础上,引导学生比较“小数加、减法与整数加、减法,在计算方法上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引导学生归纳、总结小数加、减法的计算法则:“计算小数加、减法,先把各数的小数点对齐;再按照整数加、减法的法则进行计算最后在得数里对齐横线上的小数点点上小数点。”最后教师讲解:“小数点对齐,也就是相同数位上的数对齐;得数末尾有0,一般要把0去掉,但有时为了使计算结果更加精确,则不能把0去掉。”这一过程,运用知识的迁移规律,将新知识纳入学生已有的认知结构中,学生在自主探索中主动建构新知识,在理解算理、掌握算法的同时,思维能力也得到了有效发展,较好地处理了教师讲授与学生自主学习的关系。
二、重视过程,处理好过程与结果的关系
学生学习数学不仅要认识数学结论,更要经历认识数学的过程。如果学生不经过一系列的质疑、判断、比较、选择以及相应的分析、综合、概括等认识活动过程,结论就难以获得,也就难以真正理解和应用知识,更难以领会其中蕴含的数学思想和数学方法。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重视学生的探究过程,把学习主动权交给学生,要留足学生的思维空间,不要禁锢学生的思维,不要过早地干涉和暗示学生的探索过程,使学生在相对自由的氛围中去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真正经历和体验探索过程。
教材内容以静态的形式呈现,而学生接受知识却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要把教材内容变静为动,变单一为多项,变封闭为开放,经历知识的发生、发展和形成过程,从而促进学生在探索的过程中学会学习,发展创造性思维。例如,一位教师教学“两位数减一位数的退位减法”时,为了引导学生通过摆卡片来构建算式,课前让同桌学生准备五张分别写着“3、6、8、-、=”这些数字和运算符号的卡片,课上请同桌的两位同学分工合作,一位同学用这五张卡片摆出所有可能的两位数减一位数的算式,另一位同学用笔记下所摆的算式。学生摆完后汇报,教师根据学生的汇报和补充,在黑板上写下所有可能的六道算式:
38-6= 36-8=
68-3= 63-8=
86-3= 83-6=
教师在引导学生比较左、右两组算式的不同之处后,提出:“左边三道算式有什么特点?你会口算吗?试试看。”接着,教师又提出:“如果遇到个位数字不够减时应该怎么办?右边三道题,你们会算吗?”一石激起千重浪,富有思考性、挑战性的问题,像磁铁般吸引了学生,当学生发现右边三道题无法用已学过的知识解决时,学生强烈的认知冲突被激活,就在学生处于“心求通而未得,口欲言而不能”的愤悱状态时,教师进一步启发:“右边三道题无法直接口算,可以借助小棒摆一摆,看谁的口算方法最多?小朋友们个个情绪高涨,跃跃欲试,沉浸在操作探究的兴奋之中,终于探索出多种计算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三、重视直观,处理好直观与抽象的关系
直观是一种辅助性的手段,它包括实物直观、模型直观和语言直观等。直观教学能为学生提供丰富、鲜明的感性材料,使抽象的知识具体化、形象化,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所学知识,有助于发展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由于小学生的思维处于形象思维逐步向抽象思维过渡的阶段,这就要求教师要正确处理好直观性与抽象性的关系,在教学中,既要防止忽视感性认识,脱离直观,从抽象到抽象,使学生难以理解所学内容,又要避免为直观而直观,把教学仅仅停留在直观演示上,在直观的低层次上回旋。而是要重视引导学生借助直观,进行感性认识,逐步形成表象,并通过分析、比较、抽象、概括等思维活动,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实现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提升。例如,教学“圆柱的认识”时,一方面要为学生提供充分的直观感知材料,引导学生进行观察、思考,根据直观材料,产生表象;另一方面要对所形成的表象进行加工、整理、抽象和概括。当学生通过观察、操作大小不同的圆柱体,充分感知了圆柱体后,应先让学生“闭上眼睛”回想一下刚才观察的圆柱体,然后思考在日常生活中还见过哪些物体属于圆柱体,让学生举例说明,在头脑中产生生活中圆柱体的表象。如,油桶、蜡烛、铅笔等。此时,教师不要急于给圆柱体下定义,而是要继续引导学生进行表象加工,让学生分别找出圆柱形油桶、圆柱形蜡烛、圆柱形铅笔的特征,进而让学生回忆、默想、口述圆柱体的特征。这样为抽象概括圆柱体的本质特征起到桥梁作用,建立圆柱体的概念也就水到渠成。这个过程遵循了由具体到抽象的认知过程,较好地处理了直观与抽象的关系。 四、重视直接经验,处理好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关系
直接经验主要指学生在实践活动中获得的感性认识,而间接经验是他人的认识成果或已知的真理,主要是指理性知识或书本知识。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不是对立的,它们应该是相互关联、相互协调的。直接经验是学生个体认识的起点和基础,是间接经验的“母体”,是学生学习间接经验的“消化酶”,具有“活化”知识、促进知识转化为能力的作用,直接经验为间接经验的获得提供支撑和生长点。而间接经验又为直接经验提供事实和价值的解释,是对直接经验的提炼和升华。因此,在教学中既要重视直接经验在教学活动中的价值和作用,以直接经验来丰富、扩展和提升学生个体的认识,又要重视学习方式的转变,以多样化的学习方式使学生更好地学习书本知识,获得间接经验。
例如,教学“圆的周长”时,一位教师课前要求学生准备一些大小不同的圆形硬纸板、长短不同的铁丝、细线以及直尺等。上课时,教师放手让学生测量不同圆的周长和直径,并计算出周长和直径的比值,然后填入统计表中。当学生汇报结果时,教师为了尽快得出需要的结果,有意识地将与圆周率3.14相差较大的数都删去,只选择了结果在3.10~3.20之间的数据填入下表中,然后引导学生发现周长与直径的关系。
执教者这样做看起来是件小事,但是给学生渗透了这样一种价值观——为了达到某个目的,可以不尊重直接经验,可以人为地改变客观事实,修改事实、证据。这样的做法实际上违背了尊重事实、实事求是的价值追求。其实,执教者完全可以将汇报的数据全部填入统计表中,然后抓住与3.14相差较大的数向学生渗透要尊重客观事实的观点,同时让学生认识到测量会有一些误差,要减少误差,可以采用更严谨、更科学的办法:一是测量时更认真、仔细;二是多测量几次,然后取它们的平均值。在此基础上,再引导学生分析发现:“不管圆的大小,它的周长总是直径的3倍多一点,它的比值是一个固定的数。”进一步揭示:“这个固定的数,数学上叫做圆周率。圆周率是一个无限不循环的小数,在实际应用中一般只取它的近似值,即π≈3.14。”最后乘势向学生介绍:“早在1500年前,我国伟大的数学家祖冲之就把圆周率的值精确到7位小数。他的这项伟大成就比国外数学家得出这样的精确数值要早1000年。现在人们用计算机算出的圆周率,小数点后面已经达到上亿位。”这样处理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关系,不仅可以让学生知道为什么有些数据会与3.14相差较大,还能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并让学生了解数学史,激发学生爱学、乐学的情感。
作者单位
福建省上杭县教师进修学校
一、重视主导作用,处理好讲授与学生自主学习的关系
主导和主体是课堂教学中的矛盾统一体,只有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才能达到教与学的和谐统一。
学生的学习是一种内部的心理变化过程,教学就要为学生创造一个理想的外部条件,使学生向教学目标规定的方向产生持久的心理和行为变化。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就要尊重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要多给学生一些思考的时间和活动的空间,让学生有自己做主、完成学习任务的机会。教师的讲授会给学生自主学习以启发、动力、灵感和方向,学生自主学习能给教师讲授以反馈、分享、调控和反思。教师讲授与学生自主学习是统一的,它们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因此,在教学中教师的讲授应为学生的自主学习服务,学生通过自主学习获得自我发展是教师讲授的最终目的。例如,教学“小数加、减法”时,由于小数加、减法和整数加、减法的算理相同,都是相同单位的数才能相加、减。因此,教师要充分相信学生,放手让学生自主学习,教学时先鼓励学生抓住知识之间的联系,运用已经掌握的整数加、减法的知识经验,进行迁移、类推,自主尝试、探索小数加、减法的计算方法。然后引导学生交流讨论,用自己的语言表述计算的过程和结果。在学生自主探索学习的基础上,引导学生比较“小数加、减法与整数加、减法,在计算方法上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引导学生归纳、总结小数加、减法的计算法则:“计算小数加、减法,先把各数的小数点对齐;再按照整数加、减法的法则进行计算最后在得数里对齐横线上的小数点点上小数点。”最后教师讲解:“小数点对齐,也就是相同数位上的数对齐;得数末尾有0,一般要把0去掉,但有时为了使计算结果更加精确,则不能把0去掉。”这一过程,运用知识的迁移规律,将新知识纳入学生已有的认知结构中,学生在自主探索中主动建构新知识,在理解算理、掌握算法的同时,思维能力也得到了有效发展,较好地处理了教师讲授与学生自主学习的关系。
二、重视过程,处理好过程与结果的关系
学生学习数学不仅要认识数学结论,更要经历认识数学的过程。如果学生不经过一系列的质疑、判断、比较、选择以及相应的分析、综合、概括等认识活动过程,结论就难以获得,也就难以真正理解和应用知识,更难以领会其中蕴含的数学思想和数学方法。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重视学生的探究过程,把学习主动权交给学生,要留足学生的思维空间,不要禁锢学生的思维,不要过早地干涉和暗示学生的探索过程,使学生在相对自由的氛围中去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真正经历和体验探索过程。
教材内容以静态的形式呈现,而学生接受知识却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要把教材内容变静为动,变单一为多项,变封闭为开放,经历知识的发生、发展和形成过程,从而促进学生在探索的过程中学会学习,发展创造性思维。例如,一位教师教学“两位数减一位数的退位减法”时,为了引导学生通过摆卡片来构建算式,课前让同桌学生准备五张分别写着“3、6、8、-、=”这些数字和运算符号的卡片,课上请同桌的两位同学分工合作,一位同学用这五张卡片摆出所有可能的两位数减一位数的算式,另一位同学用笔记下所摆的算式。学生摆完后汇报,教师根据学生的汇报和补充,在黑板上写下所有可能的六道算式:
38-6= 36-8=
68-3= 63-8=
86-3= 83-6=
教师在引导学生比较左、右两组算式的不同之处后,提出:“左边三道算式有什么特点?你会口算吗?试试看。”接着,教师又提出:“如果遇到个位数字不够减时应该怎么办?右边三道题,你们会算吗?”一石激起千重浪,富有思考性、挑战性的问题,像磁铁般吸引了学生,当学生发现右边三道题无法用已学过的知识解决时,学生强烈的认知冲突被激活,就在学生处于“心求通而未得,口欲言而不能”的愤悱状态时,教师进一步启发:“右边三道题无法直接口算,可以借助小棒摆一摆,看谁的口算方法最多?小朋友们个个情绪高涨,跃跃欲试,沉浸在操作探究的兴奋之中,终于探索出多种计算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三、重视直观,处理好直观与抽象的关系
直观是一种辅助性的手段,它包括实物直观、模型直观和语言直观等。直观教学能为学生提供丰富、鲜明的感性材料,使抽象的知识具体化、形象化,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所学知识,有助于发展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由于小学生的思维处于形象思维逐步向抽象思维过渡的阶段,这就要求教师要正确处理好直观性与抽象性的关系,在教学中,既要防止忽视感性认识,脱离直观,从抽象到抽象,使学生难以理解所学内容,又要避免为直观而直观,把教学仅仅停留在直观演示上,在直观的低层次上回旋。而是要重视引导学生借助直观,进行感性认识,逐步形成表象,并通过分析、比较、抽象、概括等思维活动,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实现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提升。例如,教学“圆柱的认识”时,一方面要为学生提供充分的直观感知材料,引导学生进行观察、思考,根据直观材料,产生表象;另一方面要对所形成的表象进行加工、整理、抽象和概括。当学生通过观察、操作大小不同的圆柱体,充分感知了圆柱体后,应先让学生“闭上眼睛”回想一下刚才观察的圆柱体,然后思考在日常生活中还见过哪些物体属于圆柱体,让学生举例说明,在头脑中产生生活中圆柱体的表象。如,油桶、蜡烛、铅笔等。此时,教师不要急于给圆柱体下定义,而是要继续引导学生进行表象加工,让学生分别找出圆柱形油桶、圆柱形蜡烛、圆柱形铅笔的特征,进而让学生回忆、默想、口述圆柱体的特征。这样为抽象概括圆柱体的本质特征起到桥梁作用,建立圆柱体的概念也就水到渠成。这个过程遵循了由具体到抽象的认知过程,较好地处理了直观与抽象的关系。 四、重视直接经验,处理好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关系
直接经验主要指学生在实践活动中获得的感性认识,而间接经验是他人的认识成果或已知的真理,主要是指理性知识或书本知识。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不是对立的,它们应该是相互关联、相互协调的。直接经验是学生个体认识的起点和基础,是间接经验的“母体”,是学生学习间接经验的“消化酶”,具有“活化”知识、促进知识转化为能力的作用,直接经验为间接经验的获得提供支撑和生长点。而间接经验又为直接经验提供事实和价值的解释,是对直接经验的提炼和升华。因此,在教学中既要重视直接经验在教学活动中的价值和作用,以直接经验来丰富、扩展和提升学生个体的认识,又要重视学习方式的转变,以多样化的学习方式使学生更好地学习书本知识,获得间接经验。
例如,教学“圆的周长”时,一位教师课前要求学生准备一些大小不同的圆形硬纸板、长短不同的铁丝、细线以及直尺等。上课时,教师放手让学生测量不同圆的周长和直径,并计算出周长和直径的比值,然后填入统计表中。当学生汇报结果时,教师为了尽快得出需要的结果,有意识地将与圆周率3.14相差较大的数都删去,只选择了结果在3.10~3.20之间的数据填入下表中,然后引导学生发现周长与直径的关系。
执教者这样做看起来是件小事,但是给学生渗透了这样一种价值观——为了达到某个目的,可以不尊重直接经验,可以人为地改变客观事实,修改事实、证据。这样的做法实际上违背了尊重事实、实事求是的价值追求。其实,执教者完全可以将汇报的数据全部填入统计表中,然后抓住与3.14相差较大的数向学生渗透要尊重客观事实的观点,同时让学生认识到测量会有一些误差,要减少误差,可以采用更严谨、更科学的办法:一是测量时更认真、仔细;二是多测量几次,然后取它们的平均值。在此基础上,再引导学生分析发现:“不管圆的大小,它的周长总是直径的3倍多一点,它的比值是一个固定的数。”进一步揭示:“这个固定的数,数学上叫做圆周率。圆周率是一个无限不循环的小数,在实际应用中一般只取它的近似值,即π≈3.14。”最后乘势向学生介绍:“早在1500年前,我国伟大的数学家祖冲之就把圆周率的值精确到7位小数。他的这项伟大成就比国外数学家得出这样的精确数值要早1000年。现在人们用计算机算出的圆周率,小数点后面已经达到上亿位。”这样处理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关系,不仅可以让学生知道为什么有些数据会与3.14相差较大,还能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并让学生了解数学史,激发学生爱学、乐学的情感。
作者单位
福建省上杭县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