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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民办教育的发展。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确定中国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具有同等法律地位,还做出了允许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等重大突破性规定。我国民办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迅速崛起,对于增强国家教育能力,加大教育投入,拉动投资和消费,增加教育服务品种以及多样性、差异性、选择性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当前,民办教育发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已成为我国教育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件战略大事。正在制订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将掀开中国教育发展史的新篇章。广大民办学校,要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持续发展、永往直前!
一、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取得重要成绩
1、民办教育的发展增加了国家教育的整体实力
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形成和发展是改革开放的重要产物,是30年来中国社会主义教育巨大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
截至2008年底,我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0.0万所(不含机构数),比上年增加5823 所,学历教育在校生2824.4万人,比上年增加240.9万人。
我国有民办幼儿园83119所(其中72.3%为农村幼儿园),占全国幼儿园总数的62.2%。民办在园幼儿982万人,占全国在园幼儿总数的39.7%。
我国有民办小学5760所(其中72.2%为农村小学),占全国小学学校总数的1.9%。民办小学在校生480.4万人,占全国小学在校生总数的4.7%。
我国有民办初中4415所(其中65%为农村初中),占全国初中学校总数的7.6%。民办初中在校生428.6万人,占全国初中在校生总数的7.7%。
我国有高中阶段民办学校6147所(其中:民办普通高中2913所,占全国普通高中学校总数的19.2%;民办中等职业学校3234所,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总数的27.5%)。民办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未含承认高中和技工学校的数据)532.1万人,占全国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2.8%(其中:民办普通高中在校生240.3万人,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9.7%;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91.8万人,占全国民办中职在校生总数的17.3%)。
我国有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640所;民办普通本专科招生130.5万人(不含其他民办成人本专科招生数4.1万人),占全国普通本专科招生总数的21.5%;民办普通本专科在校生393万人(不含其他民办成人本专科在校生数8.3万人),占全国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19.4%。在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中,民办高职院校数已占近五分之一,招生人数和在校生人数占全国总数的比例也分别达到了16%和14%。
总之,我国民办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迅速发展,对于加大教育投入,拉动投资和促进消费,增强国家教育能力,增加教育服务品种以及多样性、差异性、选择性教育资源,促进教育的公平和均衡,促进就业,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我们为所取得的成绩感到由衷的欣慰!
全国许多民办学校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彰显特色,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大批合格学生和人才,得到了社会的积极认可。
截至到2007年,我国另有2.23万所民办培训机构。广大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急家长所急,想学生所想,为学生量身定做个性化培养方案,因材施教,弥补了一些公办学校千人一面、“格式化”教学模式的短板,为广大学生提供大量选择性、差异性、补充性教育资源,改变了多年来一切教育服务产品由政府包揽提供的局面。以参加自考学历教育为例,累计参考已达5000余万人、1.87亿人次,培养本、专科毕业生800万人,这项巨大的成就中包含着广大民办培训机构所做出的贡献。总之,中国民办教育的崛起积极地提升了我国教育的总水平并丰富了公共教育服务的内涵。
实践表明,市场机制是我国民办教育产生与发展的原动力。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不是由行政指令性计划所左右,而是依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拉动、调控和进行资源的配置。这预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具有可充分发挥差异性、补充型特殊作用的民办教育事业将有着长远的生命力。
2、民办教育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国教育的公平和均衡
首先,缩小了区域教育的差异。因为我国民办学校并非都在发达地区,而是“春风已过玉门关”。到2007年底,我国西部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除西藏外)分别拥有了数量可观的民办普通高校(共有独立学院70所,占全国总数的22%;民办普通高校60所,占全国总数的20.2%),在校生数占全国总数的20%。以云南省为例,民办学校总数从2003年的1092所增加到2007年的2119所,增幅达94%;民办学校学生数从1.74万人增至4.82万人。
虽然不少民办学校面向中高收入家庭,但更多是面向低收入和贫困家庭等弱势群体。1994年,全国收费较低的农村民办小学占全国民办小学总数高达72%。2007年底,全国共有7.76万所民办幼儿园,其中在城市的2.23万所,收费较低、分布在县镇的为2.31万所、在农村的为3.20万所。以东莞市为例,至2007年底,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户籍中小学生有32.3萬人,占全市该类学生总数的73.1%,广大民办学校为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难题正在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民办教育的发展减轻了公共财政的负担,有利于各级政府将更多财力用于发展公办学校事业;同时,民办学校提供的多样性选择,使相当数量对象放弃了去公办学校学习的机会,因而为公办学校腾出学位让其他更多对象享用公共资源。这一切有力地推动了教育的公平、均衡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3、民办教育发展对增加投资、拉动内需大有可为
民办教育的兴起吸引了大量非财政性教育投资,增加了我国教育经费的总量,促进了我国教育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资金来源的多样化,积极扩大了内需。目前,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所积累的总资产预计达3000亿元。2006年,全国教育经费总额为9815.3亿元,其中“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为549.0亿元,占5.59%。2006年以来,民办学校每年吸纳的学杂费在1000亿元以上,按2006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当年教育总经费的65%测算,相当于减少了年度公共教育经费支出600亿元以上。2003-2007的五年来民办教育吸纳的学杂费(不计资本性投资)总额超过3000亿元,相当于减少了公共教育经费支出1500亿元以上。一批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已分别从海外融资少则上千万、多则上亿美元。2007年浙江省地方教育经费总投入为705.86亿元,其中民办学校筹集的教育经费达71.9亿元,占全省教育总投入的10.2%;单是700多所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已共为全省各级财政分担了30多亿元教育事业费。据粗略估计,仅全国承担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加上广大幼儿园直接吸纳教职员工约300万人;由其所带动的交通、通讯、邮电、信息、网络、电力、建筑、建材、食品、餐饮、零售、加工、造纸、出版、印刷、服装、金融等二、三十个行业可间接解决就业人员约400万人。按创造每个就业岗位假设需要5万元计,就给国家增加了3500亿元的投资;如每人平均年收入按2万元计,则增加了约1500亿元消费的可能。据分析,目前我国面向各类人群的培训市场每年的份额也已达3000多亿元。在市场机制起主要作用的社会培训领域中,民办教育机构对拉动这部分特殊的消费事实上在起着主力军的作用。2007年,仅初中和高中生课外辅导市场年产值已超过200亿元,将在5年内超过500亿元。上述投资和消费不仅对经济发展是直接的拉动,尤其对提高民族素质与促进社会和谐也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
4、民办教育为促进就业作出积极贡献
民办教育不仅自身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和培养大批有就业能力的毕业生,而且是国家就业培训的大平台。2006年底,全国仅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培训学校己达2.1万所,年培训955万人次,培训后实现就业者达746万人次。其中,广东、江苏、四川、山东、河南、河北、湖北、辽宁、黑龙江等9省的这类民办培训学校数已超1000所。调查事实表明,在落后地区和流动人口居多的省市,民办培训学校的主要对象就是缺少继续教育机会的农村转移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在安徽、河北、四川、广西、湖南、浙江、江西、山西等8省的民办培训领域,农村劳动者生源都超过了40%,下岗失业人员则是其第二大生源。这类培训的范围往往主要涉及第二、三产业;培训层次涵盖国家职业资格涉及的各个等级以及其它适合就业的专项技能。许多民办培训学校属于真正的“平民学校”,其课程有长有短,更加务实和注重提高就业技能,大量吸纳和培训转型期各类待业或待转业群体,是帮助他们进入传统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的主要功勋。
二、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从总体上看以及与不少国家相比,我国民办教育的规模还不大,层次还较低,质量还不高,影响还尚小。民办教育的发展在地区间、学校间的差异很大、很不平衡;由于政策的或自身的原因,有些地区的不少民办学校已经倒闭或陷入难以维系的困境,当地的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普遍信心不足,疑虑很多。最近获得一条信息:“自2005年以来,海南省民办小学以每年10%的速度在倒闭”。虽未及核实,但存在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在其他地区已有发生。必须看到,我国现有民办学校的大批崛起,是过去30年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在今后很长时期内难以再有这样的机会。现在如对其不全力扶持,甚至眼看其在有的地区一个个地垮台,会犯历史性的错误!总之,可以认为《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多年来,期望形成的“促进”发展的局面在不少地区并未形成。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包括:一是已有法定扶持与奖励措施尚未落实,法定办学自主权得不到充分的保障;二是配套政策制定滞后,法规体系不完备;三是民办教育未依法列入各级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四是缺少与公办学校公平竞争的环境;五是一些民办学校办学不规范,存在不少风险隐患;六是政府部门有些同志的认识还不统一、态度还不积极、管理模式还不当一一这是影响全局的重要因素。上述种种情况严重地影响和干扰着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科学和持续地发展。
三、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思考
l、从世界教育发展大趋势認识发展民办教育的必然性
美国的哈佛等一大批世界一流著名高校都是私立大学。在我国更为有利的制度环境下,我们也要确立经过长期努力办成若干所世界一流水平民办大学的雄心壮志。韩国、日本包括台湾地区在经济还落后的情况下,首先靠大力发展私立大学快速推进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普及化,为经济振兴奠定了人才和智力的基础。现在面对全球化的严峻挑战,新经济体的许多国家如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阿根廷、菲律宾、罗马尼亚、智利等都高度重视发展私立教育。通过积极发展私立教育,以补充公共投入的不足和提升国家教育综合实力,进而拉动整个教育体制的改革,已成为当代教育的大趋势。对此,我们应有敏锐的认识。
2、解放思想,制定好促进民办教育持续、科学发展的新政策
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的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坚定不移地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立足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高度,全面开创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崭新局面。各级政府要针对所存在的问题,像当年重视民营经济一样重视民办教育,针对所存在的问题,努力借鉴国外及国内一些地区的成功经验,在研究提出新政策时,思想再解放些,步子迈得再大些,办法再多些,举措更得力些。这也是我国教育和社会领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现在制定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重大的任务。 当前,尤其要以切实有效的措施,有力拉动和吸引民间资源投入民办教育事业;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合理的教育消费。我国有650多万家民营企业,注册资本已达11.7万亿元。在研究制定拉动其投资的办法时,也要充分考虑到以强有力的措施引导其投向民办教育领域,救广大民办学校目前为走内涵发展道路、后续资金紧缺之急,切实有效地调动社会各方和广大民间资源兴办民办教育的积极性。总之,要统筹协调国家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的发展,努力形成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大格局,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民办教育发展的道路。
3、政府部门要依法承担促进发展的主要责任
大量事实充分表明,凡是办得好的民办学校,无一不是当地政府的热情关爱与精心扶持的结果;政府完全有能力、有办法促进民办教育积极健康地发展;凡是营造宽松环境、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出台积极扶持法规和政策的地區,民办教育事业就健康发展、兴旺发达。
为此,应将民办教育发展状况列为考核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政府还应以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的发展。
政府相关部门确实有一些同志至今还想不通,为什么要用公共资源资助民办教育?美国兰德尔教授指出:因为私立学校也具有“公共性(publicness)”。他在《私立学校与公立学校:多元化的案例》一书中将私立学校的“公共性”概括为:“(1)服务于家长的教育选择,提供与公立学校不同的教育服务;(2)培养的人才供社会享有;(3)节约公共教育开支;(4)探索新的办学模式为公立学校改革提供借鉴”。这些重要的理念会使我们上述还想不明白的同志顿开茅塞。
许多地区的事实已证明,政府完全有能力使广大民办学校做到规范发展。关键要在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和可行办法促进广大民办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包括: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真正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设立由校内外利益相关方代表参加、结构合理的理事会(或董事会)、监事会,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落实教职工和社会有关方参与民主管理、公共监督的法定权利;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维护广大师生权益,尊重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律,注重办学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确保安全、稳定、和谐,走科学、持续发展的道路。这也是广大民办学校依法办学、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四、民办学校要认清形势、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
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民办教育在初创期也会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不得不看到,我国民办学校从二三十年来的草创、迅速扩张、初步站稳脚跟,到了今天已进入大浪淘沙、优胜劣汰的转型期。广大民办学校都将面临:从依靠广告、宣传、造势竞争,向依靠实力竞争转变;从倚重规模扩张,向稳定规模、打造质量、特色、品牌,注重内涵发展转变;从摸着石头过河探索,向注重“两大规律”(教育规律、市场规律)确保持续发展转变;从补充教育资源不足的“卖方市场”,向提供选择性、多样性、差异性教育资源(当前主要体现在民办基础教育领域)的“买方市场”转变;从“家族式”或“合伙人”体制,向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学校制度转变。主动适应和正确把握这个大趋势,是广大民办学校在当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切入点。哪个学校就此走在前面,哪个学校就更有希望做优、做强、做大,确保可持续地发展。
在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自指导下,正在起草、修改并于不久后将要下达的《纲要》,将是改革开放以来涉及我国教育领域改革的广度、深度最为突出的一个重要文件,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家教育现代化,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纲要》也将给全国民办学校带来新的希望和发展机遇。即将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也是指引我国民办教育事业持续、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纲要》将会涉及的重大问题包括:一是《民办教育促进法》是要重写还是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二是民办学校是否要分类管理,怎样进行分类管理;三是政府对民办学校怎么管、管什么;四是政府对民办学校要不要促进、怎样促进等等。
经过一段时期以来各方面的激烈讨论和反复思考,大家终于将思想统一为:当务之急不必去讨论《促进法》存在哪些不足、要不要修改,而是必须看到这部法律中有许多可作为之处,应尽快想办法将《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到位。要借这次制定《纲要》的契机,针对当前民办教育存在的问题,出重拳、拿实招,确保法律的全面贯彻落实,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广大学校依法办学。
为此,我认为《纲要》可望对发展民办教育事业作出重大决策,包括:会重申中央十六届三中决定提出的关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重大战略方针;会重申中央关于素质教育决定提出的关于允许担当提供选择性教育资源功能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存在;会重申《民办教育促进法》几乎所有关键的条款,特别强调了其中的十六字方针;根据新形势和针对当前存在的棘手难题,又会提出不少新的指导思想、新的扶持政策、新的规范管理办法、新的重大实验。
《纲要》也必然会就公办学校改革提出一系列新思路和有力的扶持政策,这对国家大局非常重要、十分必要。但是,将给广大民办学校带来新的挑战和考验。公办教育可能会出现的新情况、新精神(当然从提高教育质量角度,其中不少精神也是对民办教育提出的更高要求),会导致包括体制、机制灵活和改革先行等原本是民办学校应该具有的比较优势的丧失。就此需要我们认真地对待,决不能无动于衷、自我满足,而必须与时俱进、深入研究、未雨绸缪、早作准备,从而真正做到:把握机遇、迎接挑战,自觉转型、科学发展。
【作者简介:季明明,籍贯江苏盐城,1947年出生于上海市,东华大学毕业,研究员,香港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现任:教育部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兼法律事务部部长,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中介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第六战略专题组副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兼职教授,为公共管理、教育战略、终身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民办教育领域专家,教育重大项目策划专家。曾担任:纺织工业部政策研究室、中共中央组织部宣教干部局、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局干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处长,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行政学院教务部主任(正司级),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常务副缉长,全国设置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专家咨询小组副组长,全国MPA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高教管理研究会秘书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环境人口与可持续发展(E S D)教育项目中国指导委员会主任,亚洲开发银行中国少数民族教育项目顾问,全国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教材编写组组长,中国大学管理人员培训教材编审组组长,全国地(厅)级公务员任职培训调研领导小组副组长,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经济与管理教材编审委委员、编审委办公室主任,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干部岗位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有关重点课题组组长,北京市发改委“十一五期间北京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组组长。最早在我国提出设立MPA学位提议,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论证设立该学位和制定培养方案作出重要贡献。成功策划、引进U N D P(2次)、加拿大CIDA、亚洲开发银行、英国DFID等国际组织援助中国教育重大项目,担任上述各项目主任(组长),成功组织项目实施,均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重大成果。发表著作、文章几百万字】
一、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取得重要成绩
1、民办教育的发展增加了国家教育的整体实力
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形成和发展是改革开放的重要产物,是30年来中国社会主义教育巨大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
截至2008年底,我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0.0万所(不含机构数),比上年增加5823 所,学历教育在校生2824.4万人,比上年增加240.9万人。
我国有民办幼儿园83119所(其中72.3%为农村幼儿园),占全国幼儿园总数的62.2%。民办在园幼儿982万人,占全国在园幼儿总数的39.7%。
我国有民办小学5760所(其中72.2%为农村小学),占全国小学学校总数的1.9%。民办小学在校生480.4万人,占全国小学在校生总数的4.7%。
我国有民办初中4415所(其中65%为农村初中),占全国初中学校总数的7.6%。民办初中在校生428.6万人,占全国初中在校生总数的7.7%。
我国有高中阶段民办学校6147所(其中:民办普通高中2913所,占全国普通高中学校总数的19.2%;民办中等职业学校3234所,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总数的27.5%)。民办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未含承认高中和技工学校的数据)532.1万人,占全国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2.8%(其中:民办普通高中在校生240.3万人,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9.7%;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91.8万人,占全国民办中职在校生总数的17.3%)。
我国有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640所;民办普通本专科招生130.5万人(不含其他民办成人本专科招生数4.1万人),占全国普通本专科招生总数的21.5%;民办普通本专科在校生393万人(不含其他民办成人本专科在校生数8.3万人),占全国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19.4%。在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中,民办高职院校数已占近五分之一,招生人数和在校生人数占全国总数的比例也分别达到了16%和14%。
总之,我国民办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迅速发展,对于加大教育投入,拉动投资和促进消费,增强国家教育能力,增加教育服务品种以及多样性、差异性、选择性教育资源,促进教育的公平和均衡,促进就业,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我们为所取得的成绩感到由衷的欣慰!
全国许多民办学校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彰显特色,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大批合格学生和人才,得到了社会的积极认可。
截至到2007年,我国另有2.23万所民办培训机构。广大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急家长所急,想学生所想,为学生量身定做个性化培养方案,因材施教,弥补了一些公办学校千人一面、“格式化”教学模式的短板,为广大学生提供大量选择性、差异性、补充性教育资源,改变了多年来一切教育服务产品由政府包揽提供的局面。以参加自考学历教育为例,累计参考已达5000余万人、1.87亿人次,培养本、专科毕业生800万人,这项巨大的成就中包含着广大民办培训机构所做出的贡献。总之,中国民办教育的崛起积极地提升了我国教育的总水平并丰富了公共教育服务的内涵。
实践表明,市场机制是我国民办教育产生与发展的原动力。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不是由行政指令性计划所左右,而是依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拉动、调控和进行资源的配置。这预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具有可充分发挥差异性、补充型特殊作用的民办教育事业将有着长远的生命力。
2、民办教育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国教育的公平和均衡
首先,缩小了区域教育的差异。因为我国民办学校并非都在发达地区,而是“春风已过玉门关”。到2007年底,我国西部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除西藏外)分别拥有了数量可观的民办普通高校(共有独立学院70所,占全国总数的22%;民办普通高校60所,占全国总数的20.2%),在校生数占全国总数的20%。以云南省为例,民办学校总数从2003年的1092所增加到2007年的2119所,增幅达94%;民办学校学生数从1.74万人增至4.82万人。
虽然不少民办学校面向中高收入家庭,但更多是面向低收入和贫困家庭等弱势群体。1994年,全国收费较低的农村民办小学占全国民办小学总数高达72%。2007年底,全国共有7.76万所民办幼儿园,其中在城市的2.23万所,收费较低、分布在县镇的为2.31万所、在农村的为3.20万所。以东莞市为例,至2007年底,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户籍中小学生有32.3萬人,占全市该类学生总数的73.1%,广大民办学校为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难题正在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民办教育的发展减轻了公共财政的负担,有利于各级政府将更多财力用于发展公办学校事业;同时,民办学校提供的多样性选择,使相当数量对象放弃了去公办学校学习的机会,因而为公办学校腾出学位让其他更多对象享用公共资源。这一切有力地推动了教育的公平、均衡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3、民办教育发展对增加投资、拉动内需大有可为
民办教育的兴起吸引了大量非财政性教育投资,增加了我国教育经费的总量,促进了我国教育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资金来源的多样化,积极扩大了内需。目前,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所积累的总资产预计达3000亿元。2006年,全国教育经费总额为9815.3亿元,其中“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为549.0亿元,占5.59%。2006年以来,民办学校每年吸纳的学杂费在1000亿元以上,按2006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当年教育总经费的65%测算,相当于减少了年度公共教育经费支出600亿元以上。2003-2007的五年来民办教育吸纳的学杂费(不计资本性投资)总额超过3000亿元,相当于减少了公共教育经费支出1500亿元以上。一批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已分别从海外融资少则上千万、多则上亿美元。2007年浙江省地方教育经费总投入为705.86亿元,其中民办学校筹集的教育经费达71.9亿元,占全省教育总投入的10.2%;单是700多所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已共为全省各级财政分担了30多亿元教育事业费。据粗略估计,仅全国承担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加上广大幼儿园直接吸纳教职员工约300万人;由其所带动的交通、通讯、邮电、信息、网络、电力、建筑、建材、食品、餐饮、零售、加工、造纸、出版、印刷、服装、金融等二、三十个行业可间接解决就业人员约400万人。按创造每个就业岗位假设需要5万元计,就给国家增加了3500亿元的投资;如每人平均年收入按2万元计,则增加了约1500亿元消费的可能。据分析,目前我国面向各类人群的培训市场每年的份额也已达3000多亿元。在市场机制起主要作用的社会培训领域中,民办教育机构对拉动这部分特殊的消费事实上在起着主力军的作用。2007年,仅初中和高中生课外辅导市场年产值已超过200亿元,将在5年内超过500亿元。上述投资和消费不仅对经济发展是直接的拉动,尤其对提高民族素质与促进社会和谐也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
4、民办教育为促进就业作出积极贡献
民办教育不仅自身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和培养大批有就业能力的毕业生,而且是国家就业培训的大平台。2006年底,全国仅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培训学校己达2.1万所,年培训955万人次,培训后实现就业者达746万人次。其中,广东、江苏、四川、山东、河南、河北、湖北、辽宁、黑龙江等9省的这类民办培训学校数已超1000所。调查事实表明,在落后地区和流动人口居多的省市,民办培训学校的主要对象就是缺少继续教育机会的农村转移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在安徽、河北、四川、广西、湖南、浙江、江西、山西等8省的民办培训领域,农村劳动者生源都超过了40%,下岗失业人员则是其第二大生源。这类培训的范围往往主要涉及第二、三产业;培训层次涵盖国家职业资格涉及的各个等级以及其它适合就业的专项技能。许多民办培训学校属于真正的“平民学校”,其课程有长有短,更加务实和注重提高就业技能,大量吸纳和培训转型期各类待业或待转业群体,是帮助他们进入传统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的主要功勋。
二、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从总体上看以及与不少国家相比,我国民办教育的规模还不大,层次还较低,质量还不高,影响还尚小。民办教育的发展在地区间、学校间的差异很大、很不平衡;由于政策的或自身的原因,有些地区的不少民办学校已经倒闭或陷入难以维系的困境,当地的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普遍信心不足,疑虑很多。最近获得一条信息:“自2005年以来,海南省民办小学以每年10%的速度在倒闭”。虽未及核实,但存在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在其他地区已有发生。必须看到,我国现有民办学校的大批崛起,是过去30年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在今后很长时期内难以再有这样的机会。现在如对其不全力扶持,甚至眼看其在有的地区一个个地垮台,会犯历史性的错误!总之,可以认为《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多年来,期望形成的“促进”发展的局面在不少地区并未形成。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包括:一是已有法定扶持与奖励措施尚未落实,法定办学自主权得不到充分的保障;二是配套政策制定滞后,法规体系不完备;三是民办教育未依法列入各级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四是缺少与公办学校公平竞争的环境;五是一些民办学校办学不规范,存在不少风险隐患;六是政府部门有些同志的认识还不统一、态度还不积极、管理模式还不当一一这是影响全局的重要因素。上述种种情况严重地影响和干扰着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科学和持续地发展。
三、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思考
l、从世界教育发展大趋势認识发展民办教育的必然性
美国的哈佛等一大批世界一流著名高校都是私立大学。在我国更为有利的制度环境下,我们也要确立经过长期努力办成若干所世界一流水平民办大学的雄心壮志。韩国、日本包括台湾地区在经济还落后的情况下,首先靠大力发展私立大学快速推进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普及化,为经济振兴奠定了人才和智力的基础。现在面对全球化的严峻挑战,新经济体的许多国家如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阿根廷、菲律宾、罗马尼亚、智利等都高度重视发展私立教育。通过积极发展私立教育,以补充公共投入的不足和提升国家教育综合实力,进而拉动整个教育体制的改革,已成为当代教育的大趋势。对此,我们应有敏锐的认识。
2、解放思想,制定好促进民办教育持续、科学发展的新政策
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的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坚定不移地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立足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高度,全面开创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崭新局面。各级政府要针对所存在的问题,像当年重视民营经济一样重视民办教育,针对所存在的问题,努力借鉴国外及国内一些地区的成功经验,在研究提出新政策时,思想再解放些,步子迈得再大些,办法再多些,举措更得力些。这也是我国教育和社会领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现在制定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重大的任务。 当前,尤其要以切实有效的措施,有力拉动和吸引民间资源投入民办教育事业;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合理的教育消费。我国有650多万家民营企业,注册资本已达11.7万亿元。在研究制定拉动其投资的办法时,也要充分考虑到以强有力的措施引导其投向民办教育领域,救广大民办学校目前为走内涵发展道路、后续资金紧缺之急,切实有效地调动社会各方和广大民间资源兴办民办教育的积极性。总之,要统筹协调国家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的发展,努力形成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大格局,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民办教育发展的道路。
3、政府部门要依法承担促进发展的主要责任
大量事实充分表明,凡是办得好的民办学校,无一不是当地政府的热情关爱与精心扶持的结果;政府完全有能力、有办法促进民办教育积极健康地发展;凡是营造宽松环境、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出台积极扶持法规和政策的地區,民办教育事业就健康发展、兴旺发达。
为此,应将民办教育发展状况列为考核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政府还应以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的发展。
政府相关部门确实有一些同志至今还想不通,为什么要用公共资源资助民办教育?美国兰德尔教授指出:因为私立学校也具有“公共性(publicness)”。他在《私立学校与公立学校:多元化的案例》一书中将私立学校的“公共性”概括为:“(1)服务于家长的教育选择,提供与公立学校不同的教育服务;(2)培养的人才供社会享有;(3)节约公共教育开支;(4)探索新的办学模式为公立学校改革提供借鉴”。这些重要的理念会使我们上述还想不明白的同志顿开茅塞。
许多地区的事实已证明,政府完全有能力使广大民办学校做到规范发展。关键要在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和可行办法促进广大民办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包括: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真正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设立由校内外利益相关方代表参加、结构合理的理事会(或董事会)、监事会,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落实教职工和社会有关方参与民主管理、公共监督的法定权利;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维护广大师生权益,尊重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律,注重办学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确保安全、稳定、和谐,走科学、持续发展的道路。这也是广大民办学校依法办学、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四、民办学校要认清形势、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
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民办教育在初创期也会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不得不看到,我国民办学校从二三十年来的草创、迅速扩张、初步站稳脚跟,到了今天已进入大浪淘沙、优胜劣汰的转型期。广大民办学校都将面临:从依靠广告、宣传、造势竞争,向依靠实力竞争转变;从倚重规模扩张,向稳定规模、打造质量、特色、品牌,注重内涵发展转变;从摸着石头过河探索,向注重“两大规律”(教育规律、市场规律)确保持续发展转变;从补充教育资源不足的“卖方市场”,向提供选择性、多样性、差异性教育资源(当前主要体现在民办基础教育领域)的“买方市场”转变;从“家族式”或“合伙人”体制,向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学校制度转变。主动适应和正确把握这个大趋势,是广大民办学校在当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切入点。哪个学校就此走在前面,哪个学校就更有希望做优、做强、做大,确保可持续地发展。
在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自指导下,正在起草、修改并于不久后将要下达的《纲要》,将是改革开放以来涉及我国教育领域改革的广度、深度最为突出的一个重要文件,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家教育现代化,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纲要》也将给全国民办学校带来新的希望和发展机遇。即将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也是指引我国民办教育事业持续、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纲要》将会涉及的重大问题包括:一是《民办教育促进法》是要重写还是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二是民办学校是否要分类管理,怎样进行分类管理;三是政府对民办学校怎么管、管什么;四是政府对民办学校要不要促进、怎样促进等等。
经过一段时期以来各方面的激烈讨论和反复思考,大家终于将思想统一为:当务之急不必去讨论《促进法》存在哪些不足、要不要修改,而是必须看到这部法律中有许多可作为之处,应尽快想办法将《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到位。要借这次制定《纲要》的契机,针对当前民办教育存在的问题,出重拳、拿实招,确保法律的全面贯彻落实,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广大学校依法办学。
为此,我认为《纲要》可望对发展民办教育事业作出重大决策,包括:会重申中央十六届三中决定提出的关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重大战略方针;会重申中央关于素质教育决定提出的关于允许担当提供选择性教育资源功能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存在;会重申《民办教育促进法》几乎所有关键的条款,特别强调了其中的十六字方针;根据新形势和针对当前存在的棘手难题,又会提出不少新的指导思想、新的扶持政策、新的规范管理办法、新的重大实验。
《纲要》也必然会就公办学校改革提出一系列新思路和有力的扶持政策,这对国家大局非常重要、十分必要。但是,将给广大民办学校带来新的挑战和考验。公办教育可能会出现的新情况、新精神(当然从提高教育质量角度,其中不少精神也是对民办教育提出的更高要求),会导致包括体制、机制灵活和改革先行等原本是民办学校应该具有的比较优势的丧失。就此需要我们认真地对待,决不能无动于衷、自我满足,而必须与时俱进、深入研究、未雨绸缪、早作准备,从而真正做到:把握机遇、迎接挑战,自觉转型、科学发展。
【作者简介:季明明,籍贯江苏盐城,1947年出生于上海市,东华大学毕业,研究员,香港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现任:教育部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兼法律事务部部长,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中介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第六战略专题组副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兼职教授,为公共管理、教育战略、终身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民办教育领域专家,教育重大项目策划专家。曾担任:纺织工业部政策研究室、中共中央组织部宣教干部局、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局干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处长,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行政学院教务部主任(正司级),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常务副缉长,全国设置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专家咨询小组副组长,全国MPA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高教管理研究会秘书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环境人口与可持续发展(E S D)教育项目中国指导委员会主任,亚洲开发银行中国少数民族教育项目顾问,全国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教材编写组组长,中国大学管理人员培训教材编审组组长,全国地(厅)级公务员任职培训调研领导小组副组长,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经济与管理教材编审委委员、编审委办公室主任,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干部岗位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有关重点课题组组长,北京市发改委“十一五期间北京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组组长。最早在我国提出设立MPA学位提议,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论证设立该学位和制定培养方案作出重要贡献。成功策划、引进U N D P(2次)、加拿大CIDA、亚洲开发银行、英国DFID等国际组织援助中国教育重大项目,担任上述各项目主任(组长),成功组织项目实施,均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重大成果。发表著作、文章几百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