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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而治”,是老子提出并崇尚的一个治国安邦的方针政策。《老子·三十七章》中写到:“道恒无为,而无不为。”很多人认为老子所谓的“无为”就是不作为或无所作为。实则不然,“无为”的真正含义是“避免反自然的行为”,也就是不妄为、不乱为,要顺应客观态势、要尊重自然规律。当我们遵循了万事万物自身的规律,万物自能“各复归其根”,而达到“无不为”的境界。这就要求人们必须要树立一种超脱忘我的思想观念,无私无欲。 改造自然如此,对班级的管理同样如此。班主任只有掌握学生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遵从教育管理的原则,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并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才能使学生达到“自化”、“自正”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