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打小儿生活在北京,北京的四季他都爱。这话题,你起个头儿,他就兴致盎然地讲起来。
讲北京的“咬”春是怎么个咬法儿,讲小时候听胡同口“萝卜赛梨”的吆喝声;讲春天踏青赏花,“崇效寺的牡丹、花之寺的海棠、天宁寺的芍药、法源寺的丁香”——牡丹是贵客、芍药是富客、丁香是情客,每一种花要有一座古寺依托,方才剑鞘相合,鞍马相配,葡萄美酒夜光杯……讲赏花要像拔出萝卜带出泥,要带出北京悠久又独特的历史和文化的味儿来。
讲北京人夏天的吃食儿,讲奶酪、酸梅汤、果子干;讲“消夏何如什刹海,红菱雪藕不论钱”——荷花盛开的水面上搭起凉棚,如同水榭,设有茶座,湖岸是一溜儿小摊林立,卖各种夏季时令小吃,琳琅满目,吃不胜吃,真是“长夏火繖初敛,柳阴水曲,团扇风前,几席纵横,茶瓜狼藉,玻璃十顷卷浪溶溶,菡萏一枝飘香冉冉……”
讲东四八条叶圣陶栽着西府海棠的小院。讲大雪刚过的冬日,红炉白雪的聚会,讲聚会后的合影——叶枯干凋、雪满枝头的海棠树是背景,兴致勃勃的叶圣陶老先生是前景……
至于北京的秋,那又是他爱中之更爱了。秋高气爽,阳光明亮,不冷不热,凉爽宜人。多种时令水果上市,满街糖炒栗子飘香。院子里枣儿熟了,全院的大人孩子聚在枣树下打枣,过节似的。小孩拿着竹竿大呼小叫着爬上树,大人们把家里的大盆小盆抱出来接着,那枣儿熟透了,咬在嘴里,脆甜可口……
他健谈,又谙熟语言艺术,这一讲,难免说的听的都忘了时间。
他讲述的这些北京,有的来自阅读,有的来自走访,有的来自经历。可他讲起来、写起来,因为深情,所有的北京都盛在他的回忆里,从那里牵出的长线,无论花草树木、房屋街巷、商旅市民,都被赋予了灵魂,生动鲜活起来。
老院子
北京城前门楼子东侧,西打磨厂179号。这座曾经是粤东会馆的百年历史老会馆,他从落生到去北大荒插队前,生活了21年。
三进三出的大四合院,街旁的高台阶上,破败的两大扇黑漆木门,两侧各有一扇旁门。过廊外是宽阔的青砖铺就的甬道。大院里住了多户人家,他家住在东厢房最里面的三间。
八岁,他没了亲娘。办过丧事,父亲从老家河北沧州带回个小脚女人。虽然这个后娘日后视他如己出,他也孝敬她如亲娘。但当时,看见这女人和她孩子进了院子,《小白菜》里凄凉小调却上了心头,痛苦而孤独。放学回来见家家都是全乎的,有说有笑,想起自己是没娘的孩子,眼泪就流出来了。
那些年,运动一个接着一个,加上自然灾害,大人们光养家糊口就拼尽全力,根本无法顾虑一个孩子的心理变化。他对母亲思念无处安放、无处倾诉,压在心底。有一段,他在上学的路上常常会遇到一个三十多岁的美丽女人,形貌笑容和过世的母亲有些相像,他常常幻想这个女人有一天会走近他,像妈妈一样摸摸他的头。
那条上学的街道两边种了许多合欢树,树上开满绯红色的花朵,细细的绒毛,柔软的、红云般的燃烧着,那花下母亲一样的女人被这绯红柔软映衬,印在他的心上。
他把这合欢树,把这女人,把对母亲的思念写进了他的作文,用文字寄托自己的情感。也许就是从这时开始,这个敏感的孩子爱上了读书、爱上了写作。
小学四年级,他用一毛七分买了一本《少年文艺》,那上面有美国作家马尔兹写的一篇小说《马戏团来到了镇上》。小说阅读带来的快乐美好,以及故事本身的痛楚忧伤一起冲击着他——原来文字组合起来可以如此魔幻,如此打动人心。
他爱上了这本杂志,没有钱期期买来读,就从国子监的首都图书馆借,风雨无阻。鲁迅、冰心、叶圣陶、许地山……越来越多的名字和他们的作品一起储存进记忆。
初三的暑假,雨特别多,同一条街上的另一个大院里的女同学常常穿帘而入到他家做客,他告诉她自己当作家的梦想,给她讲自己读过的小说,朗读新背的诗歌,她睁大眼睛,专心望着他的神情,让这个15岁的少年格外有成就感。而每到傍晚,在雨中送姑娘回家,并肩走过长长的甬道,走过大院里所有目光的丛林,那雨交织着少年的心事,她就变成了戴望舒笔下撑着油纸伞的姑娘,惆怅又美好。
到了高中,他阅读的胃口越来越大。在汇文中学的图书馆,在顶天立地的书架后,他发现了一间储藏室,在那里,他找到了冰心在解放前出版过的所有文集,并抄下整本的《往事》。冰心的文字温暖灵性、充满着光华,一件件平凡甚至细微的小事都在她的笔下变得如同沁人心脾的甘露,他着了迷。
每个人心里一亩田,用它来种什么?他种下了文学。而这个城市如红云般开花的合欢树,那老院昏暗甬道上走着的如丁香般的姑娘,国子监图书馆外鹅黄色的依依杨柳,汇文中学储藏室灰尘飞舞中闪烁光华的文字……那些触碰过他内心的柔软细节都成了播进这梦田的种子。
蓝调城南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爱写诗的人,大约还记得北京城南虎坊路甲15号这个地址,甚至可以准确背出它的邮政编码,100052,那时,这个地址属于《诗刊》编辑部。 曾经,每天有好几麻袋的诗稿被52支局的邮递员扔在院门口。编辑部有个阅报栏一样的大玻璃窗,不过里面展示的不是报纸,而是诗歌,每一期新刊出炉,编辑会在其中选出一些诗,用毛笔手抄出来,贴在玻璃窗里,供过往的行人阅读。每到出刊,《诗刊》玻璃窗外总会围着好多的人,一字字、一行行,如获珍宝地——读诗。
1978年,从北大荒插队回来的他在北京郊区一所中学里教书,每天从学校下班都要路过虎坊路倒车。读诗的他,也尝试着写,有一次他写了两首儿童诗,鼓起勇气投稿《诗刊》。那个年代投稿,只要将稿子塞进信封,在信封的右上角剪下一个三角口,写上“稿件”二字,邮票都不用贴,就可寄到。他把自己写的诗誊抄好,在信封右角剪了一个三角口,颇有仪式感地把稿件投进那绿色的、圆圆的老式邮筒里。那以后,再经过诗刊编辑部总要多逗留一会儿,心中交织着忐忑和期待。
有一天下班,他居然在玻璃窗里看见自己的名字,他新墨未干的两首诗被贴了出来,那些诗句隔着玻璃与他对视着,让他心跳加速,那是他第一次发表诗歌。
“每个生命的方式是自然界的一种力的方式。有些人的生命像沉静的湖,有些像白云飘荡的一望无际的天空,有些像丰腴富饶的平原,有些像断断续续的山峰。我觉得约翰·克利斯朵夫的生命像一条河,那条河在某些地段上似乎睡着了,只映出周围的田野跟天边。但它照旧在那里流动、变化;有时这种表面上的静止藏着一道湍急的急流,猛烈的气势要以后遇到阻碍的时候才会显出来……等到这条河集聚起长期的力量,把两岸的思想吸收了以后,它将继续它的行程,向汪洋大海进发。”
这是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卷七初版序的一段话。在经历时代动荡,信仰失衡、青春期的无助彷徨里,他整段整段地抄写这本书,寂寞艰苦的日子里,罗曼·罗兰好像是一个不见面的朋友,日夜与他对谈。
生命是一条小河,在它流过了浅滩和险滩之后,流过了冰封和枯水季节之后,终会再萌发生机和力量……文学和阅读再一次滋养了他觉得要干枯的心灵,并让他拿笔去学习写作。
“读书要趁早”,后来的他不断说起这句话,“对亲人、对朋友、对万事万物的美感、善感和敏感,都是文学艺术可以给予的。可以说,我们从书中发现自己、完成自己。书是我们一生的朋友。”
31岁,他考上了大学,做过老师,做过记者,终于实现了少年时的理想——当一个作家。
后来,他像他喜爱的作家普列什文书写森林那样,开始书写他生活的城市——北京——从他生活了几十年的院落开始,延伸到他熟悉的北京城南。
“小时候,我常到大观楼看电影……想起坐在里面的软椅上,电影开始前的期待,突然灯光暗下去之后,背后那扇小窗口射出的那一道银色光束,打在银幕上的感觉,只有梦能和它比……那时候,我和许多孩子一样,会从座位上跳起来,伸出小手摸一摸那道光束,那道光束就像水一样从手心里滑过……
“联友是寄托着我童年美好回忆的地方……有生以来第一张照片是在那里照的。生母去世后,姐姐为了担起家庭的重担远走内蒙古去修铁路,每一次回家,总会带我和弟弟照一次相,每一次都是在那里照的。照相之前,姐姐划着一根火柴,燃烧一半时吹灭,用那剩下的灰烬为我和弟弟涂黑眉毛,这一情景总活在我记忆里……
“乐家胡同分为南北两截,北边很窄,只能走一个人……小时候晚上放学我们常常躲在石头后面吓唬女同学……它的东边是制药厂的高墙,墙上有两扇窗户,铁栏杆围着,里面养着蜜蜂,嗡嗡叫着飞着,挤成一团,成为我们每天必看的一景。我们围上去,蜜蜂特别来情绪,簇拥在铁网子前看我们。墙的房顶上,不是晾着甘草片,就是晾着山楂干,有时候球踢上房,我们就顺着电线杆爬上房顶,趁机抓一把甘草片或山楂干吃……
“国庆节的晚上,我们早早地坐在房顶鱼鳞瓦的上面,静静地等待着突然的一声炮响,五彩缤纷的焰火腾空而起。在下一次礼花腾空之前的空隙中,弥漫在蒙蒙烟雾的夜空中,会有白色的降落伞像一个个白色的小精灵向我们飘来,那是礼花中的一部分。国庆节的时候,常常会有东南风,因此,那小小白色的降落伞,总能够缓慢地向我们飘来,飘过我们的房顶的时候,我们只要一伸手就能够把它们够下来……”
街巷、老会馆、老字号……阅微草堂、广和楼、大观楼、蟠桃宫、通三益、六必居、豆汁丁、爆肚冯、冰窖厂、芦草园……他写着它们,满怀深情,“做着笔和拆迁速度赛跑的事情,力不胜任,却自以为是。”
咫尺天涯
天坛是明朝永乐年间所建,在北京城,是一座老园林。
小时候,他和小伙伴会到天坛墙根儿玩。家住打磨厂,穿过北桥湾和南桥湾,就到了金鱼池,过了金鱼池,就到了天坛墙根儿底下了,黄昏捉蛐蛐,雨前逮蜻蜓。
退休多年,他又爱来天坛了,来这儿画画。装备简陋——一本旧杂志和一支破毛笔,画成什么样他不在意,随心所欲、笔随意驰、自娱自乐。重要的是可以看人,可与形形色色的人交流,不同的人举止言谈中折射不同性情,延展出不同的人生。
年轻的时候,他觉得文学的边界一片透明和蔚蓝,连接天和海;到老年,他却认为文学的边界连接着的是一片杂草——因为杂,所以丰富;因为是草,生命力茂盛。他觉得学习画画以及聆听音乐会让文字蔓延出一些新鲜的触觉,他怕重复自己。“文学的边界就是梦的边界,不囿于文学自身,不满足于自己熟悉的一亩三分地,去拓展写作的疆域,拓宽文学的边界,如同动植物杂交或跨学科研究一样,如此才会出现一点让人感到新鲜的东西,而不致让写作成为惯性的重复。”
书写北京,《我们的老院》写的是人,《蓝调城南》写的是地理,他还能向更深更广处写北京吗?毕竟这座城市太博大,而一人能占有一个城市的记忆不过百年。
他向这个城市的历史去找寻,从阅读中找朋友——陈宗蕃、张江裁、李家瑞、侯仁之、翁偶虹;清人潘荣升的《帝京岁时记胜》、戴璐的《藤阴杂记》、震均的《天咫偶闻》、杨静亭的《都门记略》、蔡绳格的《一岁货声》……
“写作老北京系列逼迫我读了许多这方面的杂书,这才发现,对于自以为熟悉的北京,我其实所知甚少;同时,我也发现,关于老北京的杂书,仅清末民初以来竟然就出版过那么多。对于写作者,发现这些对自己来说陌生又渴盼一读的书籍,像是野马发现一大片青草地,有着尥蹶扬蹄的欢快。这些书,拓宽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认知,成为我写作的营养来源。”
大量阅读、占有更多资料只是书写的一部分,他不愿成为资料的编辑者,所以会在资料的基础上去实地寻访。只是,许多古建经历了几百年的变迁,早已旧迹无存;也有一些老街巷、老店铺、老院落虽还在,也已被改得面目全非。
“我在看它们的时候,能看到歷史演变的影子。这些影子如果渐渐都没有了,后人只能看照片。”他引用武汉大学教授张再元的话说:“只见高楼大厦,没有历史痕迹,保留的单调繁华的城市形态,会让人和城市一起失忆。”
《咫尺天涯:最后的老北京》中,他把自己的记忆揉进城市的记忆,把自己的经历情感融进北京的一花一树,一瓦一砖中,试图用这种顽强的书写,重获过去,并阻止现在的流逝。
读这本书,看到他写一棵长在湖北会馆老杜梨树,他的记忆里这棵树枝叶参天,高出院墙很多,密密的叶子摇晃着,像天空浮起一片浓郁的绿云。在一次寻访中他遇到了栽种这棵树的主人,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他问她,住在这大杂院里,没有空调,不热吗?
她答:哪个四合院里没有树?一棵树有多少树叶?有多少树叶就有多少把扇子。只要有风,每一片树叶都把风给你扇过来了。
如今,那棵杜梨连同它的无数把小扇子已和它生长的大杂院一起消失在这个城市。你却在闷热的北京,在上蒸下煮的烦暑天里,在这本书厚厚的书页间,感到一瞬绿色清风。